“迈向振兴——市县中医院高质量发展”系列专场直播第三期,即将开播。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健康县域传播平台
2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指出,在职责配置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在内设机构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司;撤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在人员编制方面,机关行政编制46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卫生健康监察专员10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
分析人士认为,这次中央对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也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自2018年3月28日挂牌以来第一次进行较大的调整,也是在新冠肺炎持续考验之下的一次调整,意义重大。根据文件,原来医政医管局管辖的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血机构管理、行风建设、慢病管理等职能拆分出去与原来的卫生应急办公室部分职能合并,新成立医疗应急司。
新成立的医疗应急司将要在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
原来医政医管局在医疗政策与管理层面的核心职能还是回归到新成立的医政司,本次调整,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职能放到了医政司,“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成立不足三个月,接下来会在新成立的医政司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明确医疗机构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层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文件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下述职责划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海关总署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承担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
原医政医管局主要职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司,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
原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四)撤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
三、关于编制职数调整
调整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9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46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卫生健康监察专员10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月18日下午2:30,由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学术部、医联体促进分会支持,健康县域传播平台和《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杂志联合主办、健康界特别支持的县域健康大咖播第88期,“迈向振兴——市县中医院高质量发展”系列专场直播第三期,即将开播。
本期直播嘉宾有:
汪言安-健康界副总裁、健康县域传播平台总编辑
谭振花-山东省沂南县中医院院长
付知勤-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李 铁-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医院院长
黄 平-江西省丰城市中医院院长
王 阳-河北省玉田县中医院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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