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疫源地消毒总则(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疫源地消毒的要求、消毒原则和消毒效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传染病的疫源地消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81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GB 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466—201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版) 国务院令第380号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疫源地 infectious focus
现在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和传染源可能播散病原体的范围。
3.2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for infectious focus
对疫源地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消毒。
3.3
随时消毒 concurrent disinfection
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
注:随时消毒的目的是及时杀灭或去除传染源所排出的病原微生物。
3.4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
注:终末消毒可以是传染病病人住院、转移或死亡后,对其住所及污染的物品进行的消毒;也可以是医院内传染病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4 疫源地消毒要求
4.1 随时消毒卫生要求
4.1.1 医院随时消毒按GB 15982—2012中第4章执行。
4.1.2 随时消毒应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消毒合格判定标准为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
4.1.3 检查方法按GB 15982—2012中附录A执行。
4.2 终末消毒卫生要求
4.2.1 物体表面消毒后,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
4.2.2 排泄物、分泌物消毒后,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4.2.3 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血液等消毒后,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4.2.4 空气消毒后,不应检出指示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
4.3 污物处理
按GB 15982—2012中5.8执行。
4.4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按GB 18466执行。
4.5 终末消毒工作程序
按附录A执行。
5 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原则
5.1 甲类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原则
5.1.1 鼠疫疫点和疫区消毒
5.1.1.1 室内环境表面与空气的消毒
可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000 mg/L~2000 mg/L消毒液,或2000 mg/L~5000 mg/L过氧乙酸,按300 mL/m
2
对病人居室内进行喷雾消毒;也可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酚类消毒剂等进行消毒。肺鼠疫可用上述消毒剂浓度及剂量,对小隔离圈内房屋全面进行喷雾消毒;对室内空气,将过氧乙酸稀释成5000 mg/L~10000 mg/L水溶液,在60%~80%相对湿度,室温下加热蒸发,过氧乙酸量按1 g/m3计算,熏蒸消毒2h。
5.1.1.2 污染用具消毒
对污染的一般耐热耐湿物品,如被罩、食具、茶具、玩具等可煮沸15 min,蒸汽或压力蒸汽按常规消毒;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000 mg/L~2000 mg/L消毒液浸泡消毒1 h~2 h。对不耐热或不耐湿的物品,如棉絮、棉衣裤、皮张、毛制品等应送专业消毒站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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