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需要系统性推进,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离不开疗效确切的药物支持。
前天网上有一位朋友私聊我,请我写一篇文章反映一下基层医疗机构因为医保目录限制,很多常用药物都无法使用或不予报销,既给老百姓就医带来极大不便,也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的问题,而这确实是个普遍性的难题!
国家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列为五大医疗核心制度之首,可见其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看病难上的重要性。
但是,分级诊疗需要系统性推进,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离不开疗效确切的药物支持。对于基层用药的过分限制,只会将更多的患者推往上级医院,既增加患者的就医不便与经济负担,又会加速分级诊疗体系的崩塌。
医保规范药物的使用无可厚非,但是以用药安全为由“一刀切”对基层医疗机构限用则明显有悖国家分级诊疗的大局,其中以中成药注射剂使用最为典型。
医保已明确规定56个中药注射剂限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其中几乎囊括了所有基层常用中药注射剂如:双黄连、清开灵、丹参、血塞通、丹红等。
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并不仅见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生产厂家,跟医疗机构等级无关。因此,以医疗机构等级来判断用药合理性明显是带有色眼镜看人,长此以往基层患者流失必然加速,基层医疗水平提高将遥遥无期。
在工作中,我也遇到过很多基层患者已适用于某种中成药注射剂治疗,甚至他们为了能在家门口接受治疗,都愿意自费使用被禁药物,但是这个愿望却因采购限制无法满足。
这不禁让我质疑,医改的目的是什么?为医院改?为医生改?为医保改?医改最终的出发点必须回归到降低老百姓就医负担,增加患者的就医便利上来,除此之外的医改都是“伪医改”。
在解决基层用药困难方面,宁夏自治区就做出了一个好的表率,部分打破了医保目录对基层用药的限制,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医保限用目录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虽然这部分基本药物仍按照医保现行的报销政策执行,不予报销,但是好歹满足了老百姓就近就医的需求。对于患者来说,有时钱并不是主要问题,能很方便地看好病才是第一需求,这是医疗监管的决策者们应该倾听的老百姓的心声。
而且各地都在推进医联体建设,很多省份已经出台医联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的政策,并要求统一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这意味着医联体内部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使用龙头医院的目录内药品,但是很多地方医保并不认可这个政策,导致基层医院依然无法使用相关的医保限制药品。
综上,我建议:
1、在尚未推行医联体建设的地区,应该参照宁夏的做法,放开医保基层限用目录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这样既有利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的实施与推行,又能兼顾医保控费需求,更可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基本药物制度的温暖!
2、在医联体建设取得成效的地区,执行医联体统一药品目录的相关政策,由龙头医院来把好医保限用药品在基层的使用关,使监管目标不放松,基层的正常使用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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