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是根本。本固,则收获是必须的。
一篇文章的面世
胡晓翔
昨天,《瑕瑜互见……〈医师法〉求疵》一文,刊发于《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2021年12月号,网络版可见了。多谢王明旭老师、吉鹏程老师和其他未知的老师们的关爱与把关、指导。更不容易的是,本期杂志可以说是在西安疫情最危重的时段里编印出版的,而且是如期面世,编辑部太厉害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二十多年前《执业医师法》出台,生效,为“老人老办法”的医师们整理材料。市卫生局医政处为主,邀请其他处同事,晚上加班,把无数份材料摊平在成贤街114号二楼的大会议室条桌上,一份份核实,登记,上报,最后的成就是,大家手里的资格证书,然后是执业证书。我也如同当时脱离临床在局里做行政的其他“老人”一样,是“老人老办法”,不须考试,直接获取了资格证,终身有用。当时,有议论,既然提倡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那么,单位就该为我们获取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注册的便利,否则,两年不注册后再注册,就很麻烦。相当于,给再端原饭碗制造了麻烦。说说而已,单位并无人关注此事。各地机关做法不一,挂名在基层机构注册的现象,并不鲜见。不过,本局人貌似都比较淡定,基本不搞挂名注册。如此,手里的医师资格证书,其实,也就是个纪念意义,脱离临床久了,生疏了,快刀也不快了,马上退休,我是不会再企图回去临床的。人要知趣,我有自知之明。
围绕《执业医师法》修订,或者说《医师法》的制定,写了很多小短文。我对此可以说研究的历史有二十年以上,想法多多。这里的比较大篇幅的两篇,算是归拢起来整理后的总结之论啦。围绕医师法的思考与写作,不会停止,但,集中注意力的频密讨论,暂告一段落。卫生法学界每年的热点接踵而来,不可能滞留于某一点而无视其他。
我最得意的是“医师的权力”一点,《健康报》法治版刊用过。
2021年8月21日,承蒙《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王明旭主编厚爱,嘱咐整理成一篇论文投稿。我第一反应,是明确拒绝的。并非不想高攀这份核心杂志,而是考虑,不要给朋友添堵,我说,王老师好,对医师法我不会写没啥实质内容的官样赞美文章,只会写商榷的文字,而杂志是不合适用的,我给您稿子,就是为难您了,因此,不写为好。王老师说,别介,有理有据地商榷,也是需要的。(大意)于是,成就了一篇一万几千字的文稿。外审专家意见有几条,实质的,一条,就是对“医师的权力”这个点,实在不能接受。我也爽气,既不给约稿的朋友为难,也没空或者不知如何按照外审意见修改说法,干脆就整节删除,这样,大家都好说了,外审过关了,文章刊出啦。
当然,既然我最看重的一节拿下来了,依然是自觉可惜。随即,我就以此节为主,外加一些内容,成就了另一篇“为修订配套文件支几招”,发给于成林主编。多谢于老师和陈丽娜老师,后投稿的文章先行刊发在《医师在线》杂志。
一篇文稿遇阻,最后变两篇文章刊出。遇些挫折,也是好事,只要自信自己的东西确有内涵,总归,可以换个路口走过去的。
耕耘是根本。本固,则收获是必须的。
2022年元月6日凌晨一时,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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