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这11种药品不能报销了!
2021-12-30 11:36
易联招采
12月28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一则《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及国家谈判成功药品,对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进行调整,该通知自2022年自1月1日起执行。
《通知》内容显示:对部分药品品种进行调整,包括将格隆溴铵注射剂等7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加的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将玛巴洛沙韦片等69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将阿米洛利口服常释剂型等11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药品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中删除。将碳酸镧咀嚼片等16种药品从谈判目录调整至常规目录。
其中被删除出北京医保报销的包括8个西药品种:去氢胆酸、阿米洛利、林可霉素、恩夫韦肽、甲异靛、吗氯贝胺、噻奈普汀、克仑特罗;及3个中成药:乙肝养阴活血颗粒、乙肝益气解郁颗粒、参蛇花痔疮膏。
《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应配尽配”。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医保信息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对新增药品和谈判成功药品费用监测和统计分析。
附:
◆编辑 |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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