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2019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30个试点城市共同启动CHS-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向全国医疗市场发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 按照“2019年完成顶层设计,2020年开始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三年三步走计划,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坚强领导下,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切实履职、破冰前行,汇集海量数据科学分析,动员百余位专家充分论证,指导30个试点城市开展实践,推动三年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要求,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0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此次试点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的71个城市,要求“2021年年底前,全部试点地区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用1-2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DIP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从2022-2024年分期分批完成的DRG/DIP付费改革任务与工作要求。
◆来源 | 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中国医疗保险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