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对癌症患者说明病情。
当“癌症”两个字出现在病历上,最迷茫最矛盾的还是患者家属,他们都要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要不要把实情告诉病人。“担心心理承受不住压力”“担心心眼小,说了起反效果”“担心患者不愿积极配合治疗”等等。如果告诉的话病人能承受吗,会不会加快病情恶化?如果不告诉的话会不会让病人起疑,是否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怎么才可能瞒得住?究竟,“癌”该不该说出来……
其实,到底该不该告诉患者事情,确实是一个困难的选择,也难倒了大部分家属。而在家属难以抉择时,他们经常会选择把问题留给医生,问医生该怎么办?
一项研究结果报道,很想要和大家分享一下。
最近一项针对近3万肺癌患者的研究表明,让癌症患者“蒙在鼓里”可能更不利。
这项研究中,学者分析了2002至2017年间3万肺癌患者的随访数据。结果发现,知晓诊断结果的患者,中位生存时间为18.33个月,而不知道自身病情者,中位生存时间为8.77个月。数据显示,肺癌患者了解诊断结果,有助于延长他们的生存时间。在完全告知肺癌患者诊断结果后,患者虽然有可能会感到焦虑和痛苦,但从长远来看,这对他们有益。
这是一个随访数据,当然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决定。
为什么会这样?
研究人员表示,知道自己患有癌症的人,可能会积极改变生活方式,接受治疗,与疾病作斗争以延长生命。
癌症真的会吓垮一个人吗?毫无疑问,是可能的。
如果患者没有学会直面死亡的威胁,过分的消极,可能导致患者拒绝治疗;过分的焦虑,可能导致一些盲目行为(例如对一些“偏方”的追求);这些都会影响患者的生存时间。
但如果因此就单方面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这同样是对患者的一种不尊重。
特别是癌症治疗,意味着周期性治疗,同时伴随着一定副作用,患者会在反反复复、不明真相的治疗中感受到巨大的恐慌,家属也将在患者承受痛苦而不断编造谎言的负罪感中不断产生负面情绪。这些都可能导致患者的更早崩溃与家属的身心疲惫。
怎么说,病人比较容易接受 ?
很多时候医生都是支持告诉患者实情的。而告知亲人患病这件事,也是非常讲究方法的,要注意“适当告知原则”,也就是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告诉患者适当的部分。
若心理素质较好,还是告知为宜
“许多时候,患者其实是有一些自觉的,无缘无故做那么多检查,那么多治疗,他们大多已经觉察到了问题,有的可能已经知道是癌症,不过具体多严重并不知道。”
1、适当的时候。
一般在接受治疗三四个月后,可以让患者知道自己的部分病情。这是因为从生病不适,怀疑生癌到目前,已过了三个月,患者的心理危机期已基本度过。现在告知,患者情绪波动也不会太大。而且这时很多患者已经做了手术,需要接受放化疗,如果没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很难积极配合。
2、适当的方式。
根据患者自身特点的不同,以不同方式,让其获知。一般不主张直截了当地陈诉。一定要辅以正面的、成功的实例,积极予以鼓励,让其获知真实病情的同时,燃起战胜病魔的强烈意愿。
3、适当的部分。
可以适当保留部分病情。比如说,对于一个晚期有转移的患者,转移部分不一定要明示。但不变的只有一条,把患者的意愿放在第一位,这是最重要的。
与其一家人在矛盾痛苦中欺瞒病人,还不如一起乐观地面对,才能真正给病人以战胜病魔的力量。不过万事无绝对,有些病友确实心理承受能力差,告知实情确实会加重负担,甚至会丧失抗癌信心。那可以先不告诉他实情,等治疗一段时间,病情稳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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