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学科(全科)作为台湾地区政府承认的第一个医学专科,在上个世纪70年代便展开家庭医学医师培训工作,随后逐渐建立并完善培训制度及规划。
家庭医学科(全科)作为台湾地区政府承认的第一个医学专科,在上个世纪70年代便展开家庭医学医师培训工作,随后逐渐建立并完善培训制度及规划。家医科医师培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非常专业且成熟,君不见台湾20000多家诊所多为家医科诊所、民众就医首选信赖的是家医科医生、收入最高的也是家医诊所的医师。
宗旨与目标
Purpose and Objectives
一、训练宗旨与目标
家庭医学科专科医师训练具有多元化的特质,鉴于医院层级与属性各有殊异,个别医院的训练宗旨与目标,允宜兼顾求同与存异。
训练计划共通之宗旨为:
培育具备 ACGME(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六大核心能力(包括:病人照顾、医学知识、临床工作中的学习与改善、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医疗专业以及制度下的临 床工作),且以从事基层保健医疗为职志的家庭医学专科医师;蔚成基层保健医疗、教学及研究人才。
其训练目标概为:
医德方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及医学伦理准则,发展医师和病人间良好关系,致力担负病人健康照护的长期责任,并能恪遵医师宣言,执行以病人利益为优先的医疗行为。
医术方面:整合临床医学、行为科学及社区医学,针对病人身心行为发展及家庭脉络,落实预防医学及健康教育,提供确具效益的优质保健医疗服务,且能维系知识与技术的持续精进。
医业方面:经由团队合作模式,从事以病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畴的基层保健医疗服务,并以适切的转介照会,践履医疗网中的枢纽角色责任。
二、训练计划执行架构
各训练医院必须有明确之训练计划执行架构,科部之教学相关部门能定期检讨、协调各项教学活动的进行。
各训练医院必须有完整之住院医师训练计划书,并提供各项教学资源以达完整的训练目标。
科部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及其他教育相关人员必须清楚知道训练宗旨与目标,而且认同训练计划的精神。
教学医院条件
Teaching hospital conditions
一、卫生福利部教学医院评鉴资格
1、经卫生福利部公告教学医院评鉴合格,且可收训职类包含住院医师者。
2、家庭医学科专科医师训练医院资格。
(1)家庭医学科为医院独立之科/部编制,不隶属于其他医疗专科。
独立家庭医学科编制系指:
① 家庭医学科编配、运用专任主治医 师与住院医师员额,不受其他医疗专科支配。
② 家庭医学科配赋空间、设施、预算,与其他医疗专科立足平等。
(2)人员
① 家庭医学科专科教师:具家庭医学科专科医师资格之专任家庭医学科主治医师三人以上(包含科主任、主治医师)。
② 其他专科教师
内、外、妇产、儿、精神、影像诊断(放射)等六科均须有各该科专科医师至少一人。
主训医院与合作医院共计须有急诊医学科、复健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各该科专任专科医师至少一人。
(3)医疗业务
① 平均每天全院住院人数八十人以上,平均住院天数十五天以下。
② 平均每天全院门诊人数三百人以上,平均分布各科;平均每天全院急诊人数五十人以上。
③ 能提供社区健康营造、健康促进医院、老年医学、职业医学、安宁缓和医疗、戒烟及减重等临床服务。
④ 能提供内、外、妇产、儿、精神、影像诊断(放射)等六科以上之诊疗服务。
二、训练医院资格之一致性
1、住院医师训练得于不同医院(院区)联合训练方式为之。
主训练医院应具上述之资格。合作训练医院应具联合训练科别之专科医师训练医院资格(外派家庭医学科受训,亦比照办理);另社区医学部份,若非主训医院直接连系之基层单位,是透过某社区医院,再到该社区医院连系之基层单位,则该社区医院,应具有 PGY 社区医学训练资格。
2、联合训练计划由主训练医院提出,其内容须符合专科训练之要求。合作训练医院不得超过 3 家。
本文为系列文章,分章节介绍台湾家医科专科医师训练计划,敬请关注!
THE END
//作者: 联新国际管理学院
//编辑:蓝瑜(yangxia--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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