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成药集采文件正式出炉
11月19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发布了《湖北省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在9月26日发布的第1号文件基础上,详细说明采购品种的报量、申报要求,以及后续执行事项。
申报资格
相较于1号公告,2号公告对申报品种的资格也作了规定,应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约定采购量
2号公告明确了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
采购执行力
2号公告明确了中选品种的采购保障,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基准价格
在1号公告的基础上,2号公告单独规定了注射剂型的基准价格。
同企业、同药品名称、同规格、不同包装数量的注射剂型产品以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换算至最小制剂单位(单支、单瓶)价格,取最低价折算为对应包装数量产品的基准价格。
拟中选企业确定准则
竞争单元的确定
A竞争单元:2020年采购金额占比达到同产品组总金额10%及以上或金额排名前三的申报企业;B竞争单元:其他
注:如进入B竞争单元申报企业<3家,则将同产品组内所有申报企业合并到A竞争单元
不同于其他带量采购利用量的大小分组,而是按照采购金额占比和排名进行竞争分组,不仅简单明了,更方便计算执行。
入围规则
“双信封”模式:综合得分 = 价格竞争得分×60% +技术评价得分×40%
注:价格竞争得分按报价降幅确定
拟中选规则
● 非代表品拟中选价格确定:按报价代表品的降幅等比下调价格。
● 拟中选的报价代表品与非报价代表品均作为拟中选产品,参与约定采购量分配。
价格纠偏
同企业“供应清单”所列同产品组、同药品名称、不同规格之间的产品:小规格价格>大规格价格,组织专家拟定中选价格,进行价格纠偏;若不接受,则流标处理。
降幅为标准,门槛有所降低
对于降幅排名靠后的企业,也提供了议价入选的机会,即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 A竞争单元50%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这对企业来说有更大的机会可以入选,侧面提高了企业竞争积极性。
增补拟中选企业
对于未中选的申报企业,报价代表品同组日均治疗费用最低且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的可获拟中选资格。日均治疗费用相同则综合得分最高的拟中选。这项增补条件可以防止按照降幅计算确定结果带来的可能性误差。
作为首批中成药带量采购联盟,湖北省“因事为制”,制定了适合中成药的不同于其他化药的采购规则,更易于企业理解并接受,进而带来最大程度的降价效果。
◆编辑 |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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