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让医生负全责:只因阴道超声忘戴套,患者30天后查出HPV阳性!这样合理吗?
近期一篇文章散落互联网,《阴超忘戴避孕套,病人1个月后HPV阳性,院方让我全责赔偿》,仔细品味,健康大河南小编特地拿出,与医界朋友共勉,希望有更多医界同仁能从不同思路,寻找更全面的思维方案。
据悉,上个月的下旬,有网友发帖求助:从业多年,这是我第一次给病人做阴超时忘记带避孕套,一定不是故意的,病人一个月后复查HPV,结果是阳性。这种算医疗事故吗?什么级别的医疗事呢?我该怎么处理?
10月21日,网友再次发帖:考虑没有对病人造成重大伤害,纠纷结果是赔偿 3万元。可是医院方要求由我个人承担全部赔偿,理由是:我犯的错误太低级。网友称,医院有明文规定:出现赔偿问题,医院占六成,科室两成,个人两成。而且这件事情没有对医院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现在院方推卸责任,我该怎么办?
问询一发,有网友开始留言:
@凉医莨相:走程序,对自己也不是特别好,想走投诉第一取得患者谅解书(书面),这个事,你和患者承认了以后,就构成医疗纠纷了,一般不至于上纲上线,真上纲上线还得查这个人既往有没有过hpv检查,结果如何,和咱操作失误有没有关系,患者的谅解或者医疗纠纷放弃追究的书面文件要有,不然自己容易被卷里头。
@迷惑的雨 :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是你这个检查造成她感染的吗?阴超检查前HPV阴性,检查后HPV阳性?再者,检查完这么久了,咋证明她就是你这次检查感染的呢?医疗事故肯定算不上。这个是属于不良事件,应该上报给医院。至于是哪级的不良事件,我觉得是III级,可以跟医务科沟通下。
@天堂隔壁2021:前一个病人你套了tt没。假如前面一个病人你套了。做这个病人的时候。避孕套应该扔了呀。感染不到她呀?
@东方小山羊 :1. 她如何知道并取证医生阴超检查时没有带套?若没有证据,就扛着;2. 若医调委认定患者的诉求,咱肯定理亏;3. 常规推理,难道如此操作用过其它hPV阳性患者?
@zs168:这就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典型情况了,严格遵循检查规范很重要,源头很难查,但从操作流程上来说,你这方面肯定是有责任的。希望你一切顺利!
@wjj2tttren:理论上无法证明和你有关系,一个月了,没法证明你的问题,按流程都需要用套,一个月之内或者阴超检查前(做 HPV 后)患者有没有高危性行为就不好说。作为同行建议以后的工作中流程一定要遵循,流程即是保护患者也是保护医务人员。
问题一出,各方网友,纷纷献计,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很多网友的见解,鞭辟入里,值得借鉴。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议,不要忘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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