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南昌多家医院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被罚!
近日
南昌卫健委公示了
11月份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
多家医院
被依法警告!罚款!
涉及南昌三三四医院
南昌康定医院
南昌康泰来健康体检中心等
多起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 1. 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卫生院
1、消毒供应室未对使用中的压力蒸汽灭菌器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物理监测和生物监测;2、化验室未取得二级实验室备案进行了实验活动;3、未对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健康检查;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5、拍摄胸片时,未对患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防护;6、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未进行校验。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南昌三三四医院
1、主治医师为患者开展超出手术级别范围的三级手术、泌尿外科交接班记录中存在接班医师未签字;2、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3. 南昌康定医院(江西康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员对该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确认该院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的84消毒液未索取、查验、保存该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落实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4. 江西康泰来健康体检有限公司 (南昌康泰来健康体检中心)
2021年7月13日,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员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于2021年2月份以来将原设立在一楼的检验科实验室搬迁到二楼未按规定重新备案的行为,违反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給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 南昌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 (南昌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员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未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技术培训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卫生安全是大事
希望以上单位及个人
及时整改
切莫再犯!
来源 |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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