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18岁女护士遭猥亵,患者称“我只是一时起了色心才...”
(第二次)再回到海安堡卫生院女护士遭猥亵案中,从此案中我们了解到了:
那名男子被警察传唤后,被询问过后得知并没有喝酒,那么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据了解,这名男子的媳妇是常年卧病在床,对于夫妻俩的那种事情已经是很长时间没有开展,所以才会看到护士就情不自禁地摸了上去。
不管原因是什么,该处罚就得处罚,必须得给护士一个公道!
万一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
有人说这种事情毕竟不光彩,说出来怕被别人笑话,但是有没有想过,今天不报警,不把坏人绳之于法,那么以后他可能会更加得过分,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另外如果不把坏人绳之于法自己心里会有心结,最后受伤得还是自己。所以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就是报警,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
猥亵他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1、抚摸他人隐私部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猥亵他人,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44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残疾人、精神病人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如果属于上述不予拘留的情形,警方会要求该未成年人家长严加管教。并向受害方道歉。
2、强行抚摸他人隐私部位,经对方反抗后,仍然继续实施上述行为,情节恶劣的,属于强制猥亵。《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同性亦入刑与侮辱妇女罪合并,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共场所实施上述行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16周岁,如果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受害人提出索赔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受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合理的赔偿请求责任。
来源:医学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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