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换皮试针管就重复注射?又一医疗机构被处罚!

2022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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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朱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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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保障患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小时候

听说要打预防针

撒腿从村头躲到村尾

父母追过来了

抱着路边的李子树死都不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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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抖音视频截图

就算长大了

已经贵为中年老阿姨

打个针还是要老公孩子一块抱着、哄着

(就是这么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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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抖音视频截图

对于“恐针族”来说

更崩溃的是

真正开始打针输液之前

往往还有一道充满仪式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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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输注某种药物前,先在皮下注入少量针剂,检验病人对此药物是否过敏,并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皮试结果为阴性,药物可以给病人使用,皮试阳性的,则禁止使用。

如果说打针是主菜 那皮试就是前菜 皮试的针管也特别小 容量通常只有1ml 但它在吓人程度上 和正式打针是一样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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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抖音视频截图

就连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也痛出了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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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抖音视频截图

按理说

为了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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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共用针管”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以前的吸毒者频频感染HIV,河南曾经因为村民卖血共用针头而形成的“艾滋村”,都是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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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国对此的管理已经十分严格,给多人“共用针管”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2017年,浙江省中医院检验科一名技术人员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操作规程,多次使用同一根吸管交叉吸取、搅拌、提取所操作批次人员的淋巴细胞,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致5名妇女感染HIV病毒,其中两人已怀孕。 该技术人员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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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皮试跟打针、输液,都应该遵守同一个“铁律”:一人一管一抛弃。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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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皮试通常只用极少量的药水(比如0.1ml),有个别护士嫌麻烦,可能把一管药水装满后,留着给多个病人做皮试。也就是说,每次皮试只换针头,不换针管。

这种偷懒的做法,在一些地方偶有发生。

有个别护士在某论坛上说起这个话题时,回答也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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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质疑这种偷懒的做法。

网友@逆风飞扬 在《做皮试换针头不换针管,是否妥当?》一文中指出了其中的风险:皮试注射完成后,一放松针栓会产生负压,可能导致少量已经接触病人组织的皮试液回流到针管,引起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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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行纷纷留言“声讨”这种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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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皮试只换针头不换针筒

近日,萧山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某诊所皮试窗口工作人员重复使用皮试针管(仅更换针头,重复使用针筒),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诊所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查阅该诊所门诊处方笺发现,2021年9月11日,有两名患者均使用了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经调查,负责为两名患者做皮试的护士陈某承认,这两名患者正好同时要做皮试,其贪图方便,仅更换了针头就使用同一皮试针筒进行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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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诊所拟罚3500元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该诊所被责令整改,拟处罚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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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在这

《消毒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护士条例》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安全注射不仅仅是“注射”安全,

环境清洁、手卫生、无菌操作、医疗废物管理均不容忽视。

重复使用同一注射器,

存在回血、细菌滋生等隐患,

存在传播乙肝、艾滋、梅毒等血液传染病的风险。

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保障患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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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护士,针管,注射,以上,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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