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来了,旧版废止

20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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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县域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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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准》现场检查部分的183条标准逐条进行概述和解读,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理解和掌握。


编辑:王营
来源:健康县域传媒

2020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印发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 ,如今,医院评审何时按“新规”实施这一问题也终于尘埃落定。
 
昨天(10月21日),随着《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通知的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宣布废止。
 

《细则》作为评审标准配套文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可对《细则》进行调整,报国家卫健委备案后施行。
 
去年《标准》发布的第一时间,就有不少医院管理者坦言,以现场检查部分为例,共设24节183条,多以宏观框架为主,落实操作比较困难,希望后期出台具体细则,比如医院完成多少算合格、多少算达标、多少算优秀等,便于评审过程中参照。
 
《健康县域传媒》 梳理发现,在此次发布的《细则》中,第一部分前置要求和二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同《标准》,针对第三部分现场检查的条款逐条拆分和细化。
 
一是明确了评审结果判定要求。 明确各等次总得分要求和第二部分得分要求由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规定了第三部分的最低得分比例。

二是对《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说明。 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评审前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明确了第二部分的指标选择原则、数据采集原则、评分规则、数据核查原则,为各地评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三是对《标准》现场检查部分的183条标准逐条进行概述和解读,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理解和掌握。 对标准逐条拆分和细化,提升评审工作精细化程度。同时,针对每条标准提出了现场评审方法建议,为各地开展现场评审提供指导。
 
下一步医院要将《细则》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运用《细则》指导医院的建设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强化日常管理,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细则》,为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和利用。
 
附件:
 
 

责任编辑(见习):吕博

审核:汪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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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部门,重磅,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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