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患者被约束,同病房患者助其解开约束带,而后自缢身亡,医院赔偿38万......

202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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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洛酮的护理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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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定动作有瑕疵。


编者语:《宋书·吴喜传》中云:“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指当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刚有苗头或征兆时,就加以预防与制止,坚决不让它继续发展。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亡羊补牢,出自《战国策·楚策》比喻出了问题以后想办法补救,可以防止继续受损失。事实上,在工作中,在生活中,“防微杜渐”与“亡羊补牢”之事随时都在发生,关键在于我们的选择,前者需要我们用心去做许多细节性的工作,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后者可能只需要我们在问题出现后,做一个简单的收尾工作而已。取舍之间,对医师、对患者的医疗意义,却是截然不同的。 

文 |  陈妍

据安徽商报报道,2017年6月,在安徽巢湖一家医院,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院方一级护理期间,于凌晨3时10分左右试图挣脱捆绑身体的约束带未果,后由同病房其他病员解开了约束带,凌晨4时10分左右,该患者被发现自缢身亡。家属诉至法院,巢湖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医院承担70%的责任,赔偿家属38万。


医院规定动作有瑕疵

从患方立场讲,患者因罹患精神疾病被送往医院精神科接受非自愿住院治疗,医患双方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诊疗规范,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设施和医疗服务。医方实施一级护理,按规定应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本案中,院方收取一级护理费用,却未按护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一级护理的职责,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存在一定过错。


站在医方角度看,患者自杀,是对自己生命健康权的放弃,与医院诊疗护理工作中有无过错没有必然联系,但因患者患有精神疾病,在封闭式病房内接受非自愿住院治疗,医院除给予恰当治疗外,还应负有特殊注意义务。本案中,医院在应每小时巡视患者的“规定动作”中存在一定瑕疵。


精神障碍患者自杀有规律

因为疾病的因素,精神障碍患者常产生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本案中的自杀便是最严重的后果。由于对精神卫生知识缺乏了解,加上失去亲人的痛苦,患者家属常会向医院讨要说法,导致医疗纠纷。此外,由于精神障碍患者在病态思维支配下的自伤、自杀具有突然性,很难防范。所以,精神障碍患者群体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不少医院管理的一大“心病”。


在精神障碍患者的意外伤害事件中,患者自杀是最严重的院内意外伤害事件。在精神科医院,尤其是采用封闭式管理的病房内,有自杀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很常见,严重者可能付诸行动。认识患者的自杀规律是进行针对性防范的前提条件

据分析,导致患者产生自杀倾向甚至付诸行动的主要因素有:


● 疾病因素精神分裂症患者常有幻觉、妄想、大脑被操控感,在病态思维支配下,产生自杀倾向。重度抑郁症患者有明显的自责自罪感,对生活、人生完全失去兴趣,认为自己活着没有意义,还拖累别人,从而产生自绝于世的念头。


● 心理因素有的患者住院后,家属很少来探视,患者认为家人不再重视自己了,特别是在传统节日或家庭的重要日子,有一种被抛弃感,故而采取轻生的极端做法。


● 环境因素在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内,日常生活枯燥乏味,患者之间缺乏有益的交流、沟通、互助,或者患者之间发生矛盾,诱发自杀念头。


● 其它因素,药物不良反应,或自认为医护人员对自己不好等其它情况。


在自杀方式方面,最常见的自杀方式是自缢,综合各地精神病医院的报道,患者用来自缢的物品有衣服、被单、背包带、约束带、内衣带等。其次是割腕,欲行自杀的患者,会搜寻各种可利用的物品,如玻璃片、破碗片、瓷砖片等。另外还有咬舌、撞墙等,在开放管理的病房,还有跳楼自杀者。


在自杀时间方面,精神障碍患者自杀多发生在节假日、晚上交接班后2小时内、午夜、凌晨护士巡视病房的间歇期。这些时段上班人员较少或值班人员较疲倦,容易疏于防范。


干预防范要建好6大体系

事实上,正确、全面地实施病情评估、风险评估,及时发现病情波动征兆,有针对性地予以干预;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患者院内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第一,做好评估。接收新入院患者,首先要做好评估,而且须和医生共同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病情程度、自伤自杀风险、家庭支持状况、跌倒坠床风险等,以利于有的放矢地实施护理。需注意的是,进行评估时应有医生参与,在20世纪和本世纪前10年,医护评估是脱节的,一旦患者出现安全不良事件,往往只追究护理人员的责任,不能从根本上起到防范安全风险的目的,只有医护共同评估,才能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前进行有效干预。


第二,认真落实人文关怀。精神障碍患者内心是孤独的,非常需要社会或他人的尊重和关心。住院患者因家属不在身边,能够为其提供关爱和帮助的只有医护人员,因此,尝试把每一个病员都视为自己的亲人给予关心关怀,让患者感受到人间的温暖,避免走向极端。此外,精神科医院的医护人员需要克服一些长期存在的医学文化障碍,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行为不能仅停留在疾病层面,应当采用精益思想(参见《精益思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避免院内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第三,实施个体化护理。精神障碍患者的症状表现有其相似之处,其心理活动亦有迹可循。根据患者对家人及亲属接触、言语的亲疏,可以判断哪一位亲友对其更有影响。同理,根据患者对护理人员接触、言语的态度,可以基本确定哪一位护士更容易与患者沟通,充分利用这种“首因效应”,更全面地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心理动态(包括有无自杀倾向),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第四,强化危险时段管理。危险时段是指交接班时间、中午、夜间及节假日,这些时段上班人员较少,病房巡视容易出现空档,患者自杀常选择此时段实施行为,因此务必高度警惕。交接班时,要安排专人巡视病房,特别是对高风险患者的关注,交班者要把高风险患者的情况交待清楚,接班人员一定要到病床前与患者见面,让患者知道你在关注他。节假日医护人员须紧密配合,护理人员在做治疗时仍应有人巡视病房,让高风险患者始终在医护人员视野之内,严防患者自伤自杀。


第五,开展康复活动。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患者的生活很枯燥,容易加重抑郁情绪,有自杀倾向的患者更容易走向极端。因此精神科医院需要开展各种适合患者的康复活动,如手工编织、养花、开心厨房、病员超市等,丰富患者的住院生活,激发患者正面情绪,不但有利于患者治疗,还能锻炼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为其重返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第六,加强抗精神病药物监测。抗精神病药物多数都会引发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有的会引起躯体不适,有的会引起脏器功能损害,有的会引起内分泌改变,还有的会加重抑郁情绪。个别患者因不能忍受药物不良反应所带来的痛苦,可能产生自伤自杀的念头,因此要加强服药时的监测,尤其是药物加量阶段,发现异常及时向医生报告,经医生检查后,确定是否减量或调整药物,确保医疗安全。

                

 本文刊登在《中国医院院长》杂志

2018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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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护人员,患者,病房,约束,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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