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索要红包又上热搜,比起关注红包,还有更重要的事
「医生索要红包系外请专家会诊费用」上了微博热搜。和此前的「武邑飞刀」事件一样,这一届的群众又把患者家属狠狠地骂了一顿,说家属想白嫖、过河拆桥、白眼狼…… 确实,如烧伤超人阿宝所说,现在的网友已经越来越不好骗了。这种做完手术翻脸不认账,无赖家属联合媒体一起闹事并最终成功把钱要回去的情况确实不应该再发生。
但,我们在关注飞刀专家收取的费用是否合情合理的同时,有一个事关医疗安全的重要问题,可能被大家包括飞刀专家在内都忽略了。 这个问题就是:飞刀专家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以及亲自诊查患者了吗?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十八项核心制度中的「术前讨论制度」则明确要求术者必须参加术前讨论,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目前普遍情况是飞刀专家在手术当天才到邀请会诊的医院,做完手术就走。也就是说,很多飞刀专家是没有参与术前讨论的,更有甚者是专家术前根本没有查看病人,只是在手术室参与了手术关键的几步。
在已生效的(2016)内0105民初7704号案中,法院认为,内蒙医院受技术水平限制外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凌XX大夫实施手术,据内蒙医院的邀请函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登记表可知,凌XX赴内蒙医院为患者实施手术手续完备,具有行医出诊资格。但依据书证材料,12月29日的术前讨论中未见凌XX参与,也没有其对患者进行术前检查和术后检查的相关记载。这不利于医生对患者术前及术后的手术风险进行掌握。此处院方违反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存在医疗过错。
可见,如果飞刀专家没有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以及亲自诊查患者,会被认定存在过错。
近年来,「飞刀」举报事件频频发生。目前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飞刀」更多时候是患者和专家的无奈之举。我们在关注飞刀专家「索取红包」是否合情、合理但不合规,并呼吁国家出台相应规定的同时,飞刀专家也应在会诊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尤其是做到最基本的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以及亲自诊查患者,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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