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西执行1.8倍机制,已有四省落地。
1.8倍+红黄绿/蓝是两种带量采+特殊品类挂网以外的价格约束机制,而1.8倍机制相对于“红黄线”体系更加直观、明确,杀伤力更大。
1.8倍机制率先在河北执行,山西于前段时间也是文件落地;9月30日,广西与安徽也发布最新《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其中,对1.8倍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信息来源:各省2021年最新挂网规范 风云药谈独家整理)
已经出“红黄线”价格体系有上海、山西、江苏、四川、贵州、山东、安徽。
风云简评
1、老药新做重大打击: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情况,老药新做一种是纳入短缺/紧缺,还有一种就是以新+高的价格挂网,争取市场份额。
而1.8倍机制(红黄线)对于新/高价格有明确的限制。
2、关注同层次(属性):在具体的1.8倍机制的情况下,一般情况是原研、参比、过评、视同过评的为一个1.8倍参照组;未过评的纳入同一个1.8倍参照组。
3、关注剂型与规格:有的规定了同通用名,有的规定同通用名下何种剂型要参照1.8倍,有的是要求对应规格。
不同的约束就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与机会。
4、对于高价大规模产品:从时间的角度出发,很多省份的“大品种”都是在“双信封”+挂网+低价药政策时候产生了比较理想的价格。
而比较理想的价格经过市场的“推广”,变成了省级的大品种,而一些同品价格低的产品沦为只能吃点“残羹冷炙”,1.8倍机制的出台会快速改变市场格局(执行后三个月)。
所以,对于受到1.8倍机制影响的“大品种”,企业要结合带量采+国采+本企业过评进度情况要综合布局。
5、未过评的1.8倍与过评后新价格体系的机会,对于有一定体量或者规模的产品,努力冲击首家过评再结合1.8倍机制,会有新的机会出来,这种机会对于产品来讲要看具体格局(与国采纳入有关系)。
但是,这种布局需要企业做在前面,还要结合国采的推进时间。
1.8倍机制从北到南,从鼓励探索,省级自主现在有“星火燎原”之势,相信10个省1.8倍机制的到来不远了。
1.8倍机制与红黄线机制逻辑与目的很相似,但是,1.8倍机制与红黄线机制在操作层面有差异,企业要重点关注。
当所有省份都发完2021年挂往规范文件之后,整体情况会更加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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