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方法、消毒效果评价等。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呼吸道传染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消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医学观察点
独立于医疗机构的对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需要进行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临时性场所。
3.2 消毒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预防性消毒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3.4 随时消毒
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3.5 终末消毒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3.6 消毒剂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3.7 有效氯
有效氯是衡量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非指消毒剂所含氯量),其含量用mg/L或%浓度表示。(有效碘及有效溴的定义和表示法与有效氯对应)。
3.8 空气消毒
利用消毒剂或器械将封闭房间内空气中悬浮的病原微生物杀灭,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9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 管理要求
4.1根据需要合理分区并设置三区两通道。
“三区”包括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分界,需采取物理隔断方式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两通道”包括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两通道不能交叉,尽量分布在场所两端,并设置明显标识。
4.2.也可根据平面布局按功能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三区采用物理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根据不同病种要求,在三区之间选择设置缓冲间。
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口罩、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
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具备单间居住环境和独立卫生间。每个房间应带独立上下水系统及淋浴装置,厕所采用抽水马桶,避免使用蹲位洁具。关闭卫生间排风,防止因排风管道相通导致病原菌通过空气流动造成的风险隐患。
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宜设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排放应当符合GB 18466要求;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
4.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内设施应便于消毒,地面等必要时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以利于清洁与消毒。
4.7.加强人员手卫生,隔离观察房间内及楼层的卫生间均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和手消毒液。
4.8.空调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 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柜式和挂式分体空调,空气通过空调器后在室内自行循环,可在隔离观察单间内使用,应加强对过滤网、翅片和散流罩等使用前和使用中定期清洗消毒;
— 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 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满足: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 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全新风系统时,应当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和消毒方法按照WS/T 396执行,必要时可请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的专业清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5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消毒方法
5.1.生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的消毒
在疫情流行期间,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对物体表面、地面和卫生洁具等开展预防性消毒。
物资保障供应区主要为保障物资的储备等。物资保障供应区应按照储备物资存放条件的要求确定通风和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
5.2.医学观察区的消毒
5.2.1 医学观察区的预防性消毒
5.2.1.1 室内空气
加强通风换气,根据天气情况,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30min。也可采用物理因子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
5.2.1.2 物体表面(房间内桌面、家具、开关、门把手等)、地面
宜使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用于上述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后至少作用30min,再使用清水擦拭干净。隔离单间由被隔离人员自行完成清洁消毒。
5.2.1.3 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宜每周进行更换,有污染时及时更换,可使用持续保持70℃以上热水浸泡30min后再进行清洗,低风险的无法清洗的纺织用品可选择在阳光下晾晒4h。
5.2.1.4 卫生洁具
卫生洁具应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清洗干净;宜使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消毒,每周一次,作用30min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盥洗池、便器等:使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每天1次,作用1h后使用清水冲洗干净。
5.2.1.5 餐(饮)具消毒
宜使用一次性餐具。复用餐具可选择用流通蒸汽消毒20min、煮沸消毒30min或使用餐具消毒柜消毒。对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宜采用化学消毒法,可使用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干燥备用。
5.2.2 医学观察区的终末消毒
5.2.2.1 空气消毒
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应按WS/T368执行,在无人条件下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或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气溶胶喷雾法进行消毒。
5.2.2.2 污染物(包括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
5.2.2.2.1 当有少量污染物时,宜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也可选择可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5.2.2.2.2 当污染物量比较大时,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含氯消毒粉或漂白粉将其完全覆盖,也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min以上(也可选择可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然后再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5.2.2.2.3 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min,然后清洗干净。
5.2.2.3 排泄物、分泌物和污水
5.2.2.3.1 宜采用含氯消毒剂,也可采用二氧化氯、臭氧等消毒污水。
5.2.2.3.2 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向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h后,总余氯量达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GB 18466要求。
5.2.2.3.3 无独立化粪池时,应使用专门容器收集,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可使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及呕吐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或以10:1的比例加入漂白粉干粉后充分搅匀,消毒2h。
5.2.2.4 地面、墙壁
存在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彻底清除污染物再开展消毒。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 ~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300mL/㎡,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5.2.2.5 物体表面
各类诊疗设备表面及床头柜、家具表面、门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彻底清除污染物再开展消毒。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1000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5.2.2.6 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为避免收集时产生气溶胶,应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若需复用,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也可先用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60min,然后按常规清洗;也可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在保持有效氯含量为500mg/L~1000mg/L的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min~60min;贵重衣物、皮毛制品、羽绒制品等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5.2.2.7 手、皮肤和粘膜
呼吸道传染病受繁殖体或亲脂病毒污染时,手和皮肤可选择75%乙醇,手部也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对乙醇过敏者可选择复合季铵盐类消毒剂;受抗力较强的病原菌污染时,可选择0.5%碘伏、3%过氧化氢;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5.2.2.8 餐(饮)具
一次性餐具按医疗废物处理。复用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min,也可用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用清水洗净,再选择用流通蒸汽消毒20min、煮沸消毒30min或使用餐具消毒柜进行消毒。
5.2.2.9 患者生活垃圾
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消毒注意事项 5.3
使用消毒剂前应详读说明书,一般化学消毒剂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仅用于物体及外环境的消毒处理。消毒剂应避光保存,放置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6 消毒效果评价
消毒效果评价要求 6.1
必要时应及时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等消毒效果进行评价,注意做好防护,由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采样及检查方法按附录A执行)。
消毒效果评价指标 6.2
6.2.1 各类物体表面消毒后,自然菌的杀灭率应≥90%,判为消毒合格。疫情期间,自然菌的平均杀灭率应≥90%,且杀灭率≥90%的样本数占90%以上,判为消毒合格;如使用指示微生物,物体表面指示微生物平均杀灭率≥99.9%,且杀灭率≥99.9%的样本数占90%以上,判为消毒合格。
6.2.2 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血液等各类标本及物品等消毒后,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6.2.3 空气消毒后,空气自然菌的平均杀灭率应≥90%,判为消毒合格;当消毒前空气自然菌平均菌落数≤10cfu/(皿·15min)时,可不计算杀灭率,消毒后空气自然菌平均菌落数≤4cfu/(皿·15min),判为消毒合格。可用常规微生物方法培养的病原体消毒后空气中不应检出指示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A.1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h,若样品保存于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A.2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2.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前后分别进行采样。
A.2.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取100c㎡。
A.2.3 采样方法
采样前用5cm×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消毒达到作用时间后,按照上述方法在相邻的位置进行采样,采样后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对应中和剂试管中。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疫情期间,物体表面监测以地面、墙面、桌面、床头柜、便器、门把手、按钮等为重点采样对象,在消毒因子难以达到的地方如抽屉、墙角等可增加采样点或指示微生物载体,每类采样对象不少于2个样本。以自然菌评价时,消毒前后采样点应成对设置在同一物体表面或在同类型物体表面,不得在同一区内采集两次。试验样本总数不少于30个。必要时可使用指示微生物。
A.2.4 检测方法
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次,吸取1.0mL待检样品接种于无菌平皿,每一样本平行接种2个平皿,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培养基(相应培养基)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培养48h后,计数菌落数,计算杀灭率。
A.2.5 结果计算
按公式(1)计算杀灭率:
式中:
X—为杀灭率(%);
A—消毒前回收菌量(CFU/样本);
B—消毒后回收菌量(CFU/样本)。
A.3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3.1 采样方法
用平板暴露法进行空气消毒效果评价。室内面积≤30㎡,设内、中、外对角线共3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若室内面积>30㎡,设4角及中央共5点,4角布点部位应距墙壁1m处。较大空间布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采样点,布点数可参照公式(2)计算,最多设30个点。
式中:
X—布点数(个),四舍五入取整数;
Y—面积(㎡)。
消毒前采样: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Ф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 0.8m~1.5m。采样时在布点处铺设无菌垫布/纸,平板放置于垫布/纸上,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板盖,将平板外表面消毒后及时送检。
消毒后采样:空气消毒达到规定的时间后,在消毒前采样的相同位置上,另放一组加相应中和剂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置方法和暴露时间与消毒前采样相同。同时取2个未经采样的相同平板作为阴性对照。
A.3.2 检测方法
平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A.3.3 结果计算
按公式(3)计算自然菌平均杀灭率:
式中:
X——自然菌平均杀灭率(%);
A——消毒前平均每皿的菌落数CFU/(皿·暴露时间);
B——消毒后平均每皿的菌落数CFU/(皿·暴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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