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严控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一文说清薪酬制度改革四大亮点

20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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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直接涉及医护人员利益,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最难攻坚的环节。

 

作者:徐凤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

来源:健康县域传媒


编者按


 

8月27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医务人员翘首期待的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终于官宣。


自新医改以来,各方政策文件多次把薪酬制度改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2016年8月19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强调,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应该得到合理的薪酬,并提出“两个允许”。


今年6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再次提出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群众积极性。


8月27日,五部门联合印发,靴子落地。


近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徐凤辉接受了《健康县域传媒》专访,分享了他关于《指导意见》的理解和思考。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直接涉及医护人员利益,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最难攻坚的环节,《指导意见》的颁布,标志着整个医改已全面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指导意见》关于薪酬制度改革,无论从薪酬水平、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薪酬管理的重要部分,均作出了较为具体的指示,提高了后续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

 

在徐凤辉看来,此次《指导意见》亮点颇多,有几个主要的分享亮点:

 

亮点一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重。由于专业技术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经常会出现医务人员诱导患者过度诊疗的行为,以及医疗领域存在着严重灰色收入问题。

 

《指导意见》尊重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落实“两个允许”,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同时,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规定通过优化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管理流程,“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政策落地时,管理部门和医院内部如何界定“收入分配秩序”,必将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内部和外部监管、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成本控制等,需要具体的措施方成实效。

 

《指导意见》也将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控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同时,更加注重长期激励,鼓励实行年薪制,这是未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模块。

 

亮点二更加注重中医药环节的薪酬改革。如“基本原则”中“坚持中西医并重”,“主要内容”中“充分考虑中医药医务人员收入情况,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向中医医院倾斜”、“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要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等,体现了国家在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环节,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兼顾中医药治疗技术、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药成本优势等方面的考虑,通过政策扶持鼓励中医院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使用,进一步实施中医药强国战略。

 

亮点三兼顾效率同时,更加注重公平。注重效率,如“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等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各地结合实际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体现公平,如“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院间收入差距,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关系”。同时也考虑到全球经济不景气、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及新冠疫情冲击下的医保基金的安全问题,“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坚持量力而行,全面贯彻‘过紧日子’要求”。

 

这也意味着公立医院薪酬改革,需稳中求进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整体薪酬水平,当前阶段更侧重于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制度建设。

 

亮点四拓宽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统筹政府、医院和社会力量为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续航。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现有的公立医院体系内部,医务人员薪酬来源方式是,医院创收为主,财政补助为辅,加之部分社会捐赠和社会集资。

 

很多三甲医院为虹吸社会资源,违规或不合理举借长期债务,通过后期的不合理创收将负担转嫁给政府和社会,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加剧了医疗领域与其它领域的收入分配不公。

 

此前的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使用监管等改革,大幅度规范了医疗机构以往的大处方、多检查等过度诊疗带来的不合理创收收入,切断了医疗领域寻租带来的灰色收入空间。《指导意见》再添重码,通过严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缩小医院长期举债行为。以上举措,势必给医院财务加上紧箍咒,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性。

 

《指导意见》一方面,鼓励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另一方面,规范多点执业政策并有序发展互联网诊疗,允许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取得合理报酬,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多渠道进行保驾护航。

 

在医改文件颁布过程中,经常会触及一个核心矛盾问题,即同时兼顾患者负担、医务人员积极性、医疗服务质量、医保基金安全。尤其在更加注重西医治疗的发达国家,很难保证上述几方面效率和公平的平衡。

 

徐凤辉认为,中国存在的天然的优势予以兼顾,包括公立医院公益属性,是医改一直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加强对医院的领导和管控,推进医改政策的贯彻实施;医务人员职业的参公属性,有利于包括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的全面报酬管理的实施,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目前正实施的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也保证了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的逐步提高;同时受传统中医药文化熏陶,中国民间对中医药的普及度和了解深度,间接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医疗成本和医保负担。

 

基于以上考虑,《指导意见》多次前调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和中医药的政策倾斜,使得包括薪酬制度改革在内的整个中国医改,具有得天独厚优势。



 



责任编辑(见习):吕博

审核:汪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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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务人员,公立医院,中医药,薪酬,政策,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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