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互联网+“双通道”药品流通服务,江苏加强数字医保建设
政策聚焦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
9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部署健全医保制度体系。会议指出,全民医保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基本制度。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十三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医保事业改革发展又取得重要进展,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医保局: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9月14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确:2021年底前,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少选择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可以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提出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试点地区应做好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工作,并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的要求,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试点地区要尽快完成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做好本地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比对和兼容工作,保障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广东省医保局:推进互联网+“双通道”药品流通服务
9月15日,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外配处方流转和购药管理,推进互联网+“双通道”药品流通服务等。
· 推进互联网+“双通道”药品流通服务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提供“互联网+”药品流通服务,实现“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各地医保、卫生健康和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处方流转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督管理。
· 完善外配处方流转和购药管理“双通道”药品的外配处方应单独开具,并通过处方流转中心流转。建立外配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外配处方审核。“双通道”药店应保证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提供药学服务。
省医保部门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处方流转外购药品“一站式”结算。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将“双通道”药品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江苏省政府:规范建设互联网医院,加强数字医保建设
8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医疗健康方面提出以下工作。
加快数字医疗建设。推进数字公共卫生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构建多点触发的数字预警机制,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融合居民运动、心理健康等各类健康数据,提供全生命周期信息服务。规范建设互联网医院,推进远程诊疗、远程手术、互联网健康咨询等广泛使用,推动高水平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医疗合作。加强数字医保建设,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动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在长三角区域互通互认。
江苏省政府: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发展,高标准建设江苏“智慧医保”工程
9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 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购买作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完善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支持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强首诊行为管理。支持远程提供医疗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有序发展,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合理运用。
· 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等新业态医药服务发展。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效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
· 高标准建设江苏“智慧医保”工程。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总体部署,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我省的落地应用,建成我省“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省级集中、系统两级部署”的“智慧医保”江苏工程,推进医保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形成全省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格局,实现服务人性化、管理精细化、监管智能化、决策科学化。
· 提高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应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先进技术,面向全省医保服务对象,建立全渠道、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普遍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融合“苏服码”应用,推进“一码通行”。强化移动端服务,持续优化“江苏医保云”平台,将服务功能全面延伸到医院和药店,提供就医购药、医保结算全流程线上服务,逐步推广先诊疗后付费,推进医疗电子票据应用。
河北省石家庄市:到2025年,建设2-3家以上互联网医院
近日获悉,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其中关于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出以下内容。
· 落实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政策,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
· 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到2025年,建设2-3家以上互联网医院。
·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满足顾客用药便利化,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发展。
· 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形成便民惠民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最新数据
北京全市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机构达120余家
9月16日,“两区”建设一周年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通报北京“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取得的新突破.
北京目前已建成智慧院前急救,加强急救信息沟通与衔接,快速分诊,智能调度,实现院前系统与院内系统的高效衔接,提高抢救成功率和救治效果。制定北京市互联网医院专家审核规程与北京市互联网医院审核细则,做好互联网医院现场审核标准化工作。推进“互联网+医疗”深度发展,建立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机构已达120余家。
*部分内容摘自政策原文,新闻资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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