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国采各省执行时间汇总
据易联招采梳理,截止9月7日,已有新疆、辽宁、上海、河南、西藏、河北等6省发布第五批国采落地执行时间,相信随着进度安排,其他地区也将会陆续发布,敬请继续关注!
8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和重庆十省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9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执行第五批国采中选结果。
8月17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辽宁)中选药品增补挂网的通知》,宣布拟定于10月底开始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8月3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宣布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产生ω-3鱼油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等61个药品中选结果,预计将于10月下旬在上海市正式执行。
8月31日,河南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重庆药品采购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第五批国采中选品种和重庆药品采购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河南省执行。
其中,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注射用兰索拉唑、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1.5ml:0.075mg;5ml:0.25mg)、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8-24 Ve)继续执行省集采结果,省集采采购协议期满后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国采结果。
8 月 31 日,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第五批国采中选结果。
另外,按照《“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CLM-YP2020-1)“当采购周期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重叠时,第一年执行联合采购地区中选结果,第二年续约时再执行国家中选结果 ”的相关规定,“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硫辛酸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和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无菌粉末)先执行“六省二区”的中选结果,待本采购周期“六省二区”中选结果执行完毕后,第二年再执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
9 月 2 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明,2021 年 10 月 1 日,全省所有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河北省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8 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及价格承诺函上传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编辑 |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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