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向全国各省市发文,针对目前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但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分类及收费项目的品类进行“其他收费项目”增补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特医食品、消杀类产品等)。
8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向全国各省市发文,针对目前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但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分类及收费项目的品类进行
“其他收费项目”
增补的通知
(包括但不限于特医食品、消杀类产品等)
。增补后以便解决这些品类由于受制于目前缺少收费分类及代码导致的无法正常收费的问题,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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