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药代和医生被抓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无论怎样非议,一直以来,医药反腐大多将枪口对准的是收回扣的受贿一方,医生成了最大的背锅侠。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受贿
2015年至2020年,孙某某在任新沂市某医院某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办公室内先后11次收受医药代表王某某药品回扣22万元,并为王某某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提供帮助。
在2017年徐州市计生卫生系统和检察系统联合组织的“远离回扣、廉洁从医” 专项活动中,孙某某主动退缴违纪款人民币1万元,在2018年新沂市某医院组织的廉洁谈话活动中,孙某某主动退缴违纪款人民币2.05万元。
二、行贿
2015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医药代表王某某在该公司向新沂市某医院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期间,在新沂市某医院中医科主任孙某某住院部办公室内先后11次向孙某某行贿人民币22万元,请求孙某某安排科室医务人员向患者多开具中药颗粒产品,孙某某利用其担任新沂市某医院某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王某某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提供帮助。
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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