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这家民营医院雇医托诱骗患者就诊,并高额收费

2021
07/21

+
分享
评论
魏子柠说
A-
A+

对锦康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后,盘龙区卫健局仍然接到群众采取市长热线、网络微博等渠道投诉反映上述问题。

   

导   读:

据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政府网站7月7日消息,盘龙区卫健局7月6日发出《关于锦康医院医托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称,今年以来,盘龙区卫健局接到大量群众投诉举报关于昆明锦康医院在昆明市各大公立医院雇佣“医托”通过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患者就诊并高额收费;同时,盘龙分局鼓楼派出所也通过提示函向盘龙区卫健局通报此情况。

51921626563864699

盘龙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1年3月10日对锦康医院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查见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以18000元罚款(昆盘卫医罚[2021]010号 )的行政处罚;并依据《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作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8分(编号:53010320210042)。

对锦康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后,盘龙区卫健局仍然接到群众采取市长热线、网络微博等渠道投诉反映上述问题。

结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医疗安全的《检察建议书》相关要求,盘龙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1年6月11日再次对该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初步认定该医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为患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

2、未按规定填写保存病历资料。盘龙区卫健局拟对其作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作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6分。

盘龙区卫健局表示,昆明锦康医院涉嫌出租承包科室、雇佣“医托”谋取利益、夸大病情诱骗就诊等行为,对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影响恶劣,盘龙区卫健局将依据《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3分,取消该医疗机构本年度评优、评先、项目申请等资格”,并对该医疗机构相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下一步盘龙区卫健局将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医疗机构开展全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加大对该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天眼查信息显示,昆明锦康医院有限公司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273号1-7层,成立于2016年1月5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澎湃新闻

声明:本文著作权属原创者所有,不代表本号立场。如涉著作权事宜请联系删除。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盘龙区卫健局,民营医院,行政处罚,通报,患者,诱骗,执业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