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办法》内容看,既是三明的荣誉,更赋予三明更大的责任。
6月28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了《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医改秘函〔2021〕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从《管理办法》内容看,既是三明的荣誉,更赋予三明更大的责任。
荣誉
按理说,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名义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应该针对的不仅仅是三明,但这个《管理办法》第一条即指出: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推广医改经验,制定本办法。既说明目前为止被国家认可的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只有三明,按照这个具有明显针对性的《管理办法》,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不会新增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所以这是三明莫大的荣誉。
责任
《管理办法》第二条指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所在地方的医改工作应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重要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形成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全国医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
第四条指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应梳理改革路径、步骤和方法,凝练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医改政策、传授实践经验,讲清说透改革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和解决方案,推动改革经验在全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这两条是国家对三明提出的新要求,既要自己行,要说的行,要有人说你行,说的人要行,而且最重要的是跟你学的人要做的行。
要求
《管理办法》第五条指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不得发证、评奖,不得组织或承办营利性会议、培训等活动,不得变相建设楼堂馆所。这是国家对三明提出的要求。
压力
《管理办法》第六条提出,建立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的评估和退出机制,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评估,对于已完成经验推广任务或出现推广能力不胜任、推广效果不佳、医改工作停滞不前、违反相关规定等情况的,按程序报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基地资格。
这里明确指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不是永久性的,是动态的,要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谁负责评估?《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评估,两种情况摘牌退出:一是已完成经验推广任务,二是没有完成任务,即出现推广能力不胜任、推广效果不佳、医改工作停滞不前、违反相关规定等情况的,都将按程序报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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