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
6月21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此前已有宁夏、甘肃、河南开展相关报量工作。
通知指出,为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充分发挥联盟带量采购的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该省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该省加入广东省药品带量采购联盟。
以下为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
填报单位: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
填报内容:各级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平台按相关药品信息、参考本机构2020年度药品历史采购量,结合实际需求填报本单位相关药品预估一年(自正式执行起12个月)采购量,具体目录产品信息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
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预估一年采购量方式进行。
各市医保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药品采购账户密码进入采购系统,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网址:http://1.71.190.141:3000/)
填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5日17时。
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及时通知各医疗机构,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数据填报。确保属地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与此次报量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待本次数据填报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鉴于本次省级集采药品品种较多,各医疗机构应加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历史采购量,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安排人员做好核对校准工作,确保填报信息没有漏报、误报后再进行提交。超过规定时限将不允许补报,数据一经上报不允许修改。因未准确真实填报预采购量而影响后继采购工作的,责任自负。
◆编辑 | 咖啡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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