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再通报!三名学生被处分

2021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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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学校决定对赵某晨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继17日发布通报后,18日晚中山大学再次发布通报,称将根据校纪规定按照流程处分相关涉案学生。


 


以下为详细内容:
 

 
情况通报(二)  

 
自赵某晨捏造事实诽谤多人案件发生以来,学校依法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持续关注处理进展,在警方对案件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校纪规定按照流程处分相关涉案学生。  

 
6月18日,我校根据后续调查核实进展再次召开专项会议,在警方批评教育的基础上,对涉案的2018级学生钟某立、麦某以及2019级学生梁某美的相关违规违纪言行进行处理。鉴于三人通过社交媒体等途径传播性质恶劣的谣言,且对相关同学造成心理及名誉伤害,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五条,我校对钟某立、麦某、梁某美三位学生做出记过处分,并对相关学生启动相应的党纪调查。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学工、心理咨询、学院党政部门一直关注相关学生心理和生活状态,并对其进行心理咨询与疏导。  

 
此外,根据专项会议决定,我校对该案件所反映出的有关问题,将进行进一步排查梳理,继续加强学生思政教育、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完)  

 
中山大学  
  2021年6月18日  


据中山大学17日官微消息,经警方确认,中山大学学生赵某晨,在在朋友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给当事人造成了名誉损害。11日,警方对赵某晨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15日,对于此事,警方发布案情通报。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学校决定对赵某晨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于该案件,学校表示将进行进一步排查梳理,继续加强学生思政教育、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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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山大学,通报,处分,警方,校纪,案件,心理,调查,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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