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医闹,彻底根除医闹已经成为“众望所归”“人心所向”的共识。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持续推进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联合惩戒营造良好医疗秩序》文件。
该文件提到,根据《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已将174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其中包括疫情隔离期间威胁出诊医生者。
此外,据综合监督局消息,174个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名单信息,已经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将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Part 1
已有近600名医闹者被列入黑名单
据悉,《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2018年10月由28个部门联合发布,目的是为打击暴力杀医伤医、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发布部门包括卫健委、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其中,备忘录中提到以下6 类情形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具体如下:
1.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2.扰乱医疗秩序的;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4.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6.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在该文件中,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高达16项,其中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社会公布曝光等惩罚赫然在列。
从发布的第二年起,28个部门每年公布一次新增失信人名单。从193人、222人到最新公布的174人,近三年来,联合惩戒机制已处理了近600名“医闹”者。这次,28部门还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涉浙江、湖北、陕西、北京等地。
目前,28部门连续三年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对失信者的处理以行拘数日为主,还有一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暂未公布其他惩戒措施。
回过头来看,“医闹”的出现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让本应该相互理解信任的“医患关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鸿沟,让本应该和谐坦诚的医患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影响了正常的治疗秩序和治疗环境;还对广大崇尚“医德至上”的医务工作者人生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更在无形中侵犯了大部分患者的正当“就诊权益”。
惩戒医闹,彻底根除医闹已经成为“众望所归”“人心所向”的共识。
Part 2
国家立法探索根除医闹
在目前的阶段来看,“医闹之风”之所以蔓延盛行,一方面与一些人可以通过“闹上一闹”就可以从中牟取暴利有重要的关系;另一方面还与对一些“医闹”由于缺乏相关明确的处罚条例,致使这些医闹者被惩戒的成本极低,一方面是相对“高额”的经济利益,一方面是相对“微小”的错误成本,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医闹”长期无法彻底根除的重要因素。
虽然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矛盾并非一朝一夕便可以解决,但从法律层面上将“医闹”入刑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至少可以让暴力伤医事件的司法过程更加的“有法可依”,并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现有的法律震慑力不足的局面。
今年3月1日,《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开始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保护医护人员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将引入信用惩戒制度。其中提到——故意伤害医疗卫生人员者,若情节严重,将被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使用医保就医。
简单理解,如果上医患黑名单的当事人不能便捷的享受网络挂号付费,甚至被限制使用医保,这对普通人的影响就大多了。涉医失信,不仅会影响其就医的一些资格和便利,也会影响个人其他方面的发展。
6 月 4 日,针对社会关注的暴力伤医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医师法草案作了针对性规定。
草案专设一章完善各项医师权利保障措施,明确规定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明确禁止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此外,在6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许树强还提到要“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的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打击医闹国家是认真的。但就目前仍旧相对较高的伤医事件中可以看出,犯罪者仍在前仆后继。此时,我们除了要思考如何将一纸条文变为保护权益的坚硬盾甲?还应该思考,为何在法律背书的层层加码下,在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此等歪风邪气完全没有偃旗息鼓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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