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穿脱流程-新冠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169号2021年4月6日

2021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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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管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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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流程 注意事项


穿戴流程

注意事项:

1.该防护用品穿戴流程适用于:核酸检测标本采样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区(室);急诊、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手术;新冠PCR实验室;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转运人员。

2.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不同时佩戴;防护服和隔离衣不同时穿戴;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

3.餐饮配送、标本运送、医废处置等人员防护按所在区域的要求选用。

4.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时可根据情况加用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169号-2021年4月6日发布

脱除流程

注意事项:
1.脱卸时尽量少接触污染面。
2.脱下的护目镜/防护面屏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集中处置。
3.脱卸防护用品时随时保持手部清洁,所有防护用品全部脱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169号-2021年4月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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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冠病毒感染,新冠肺炎,国卫办,防护服,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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