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黑龙江要求,申报品种全年产能应达到本次约定采购量4倍(含)以上,或许是为了保障后续供应考虑。
此前4月27日,黑龙江曾发布《黑龙江省“八省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仅公布了采购品种。
昨日(6月2日),《黑龙江省“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正式出台,文件明确了约定采购量、周期以及中选规则等具体内容。现对此次公告的重点内容及中选规则作出如下梳理:
1.此次黑龙江要求,申报品种全年产能应达到本次约定采购量4倍(含)以上,或许是为了保障后续供应考虑。
2.约定采购量为采购需求量的70%,其中头孢替安注射剂、头孢硫脒注射剂、美洛西林钠注射剂、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比阿培南注射剂的约定采购量为采购需求量的60%。
3.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视情况可延长1年。
4.品种重叠时,黑龙江则要求第一采购周期先执行联盟地区中选结果,第二采购周期再执行国家中选结果。
关于中选产品与国家集采品种交叉的情况,陕西11省联盟要求,执行工作应与国家有关政策衔接;重庆5省联盟则要求,当中选企业不同时,第一年可执行联合采购地区中选结果,续约时再执行国家中选结果。
5.采取综合评分制:价格+供应保障+质量信誉
拟中选规则
另外,文件规定,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拟中选,原研药品、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原料药自产的入围企业(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药品注册登记时间在先、有国家及省级科技奖、进行第二轮报价,报价低。
此次黑龙江联盟根据品种产量、企业在联盟地区的销售量及医院覆盖率进行评分,利好大型企业。
◆编辑 | 亦一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