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
1.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
2.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
3.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1.1m。
感染性疾病病区
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
普通病区
1.建筑布局在病区的末端,应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
2.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3.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0.8m。
4.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5.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床; 双排不应超过6床。
急诊科(室)
急诊观察室床间距应不小于1.2m。
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9-2016
1.床单元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5m2 ,床间距应大于1m。
2.ICU内应至少配备1个单间病室(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8 m2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急诊科床间距设置要求
1、抢救监护室: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m。
2、观察床间距: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m。
血液透析室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m。
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m2;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m。(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09)123号
1、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小于1m。
2、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m2。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