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再多的委屈,在事实和结果面前,唯一让我们警醒的是:行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慎之又慎,打足精神,面对生命。
医生的岗位就像战士的哨岗一般,承担着无比重大的责任,稍一疏忽,就可能会导致人命关天的大事。
没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大家可能会觉得有些危言耸听了。一旦真的发生了重大事故,可能连掉眼泪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急诊,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个病人会是什么问题,你也不可能知道下一个病人会什么时候来。
而作为急诊医生,你能做的,也就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坚守岗位,按原则办事,则是避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基本准则。
多巴胺也曾经反复说过一句话:“保护好病人,保护好自己。”
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包含着无数血淋淋的现实和无数前辈的经验。
保护好病人和保护好自己是互文相关的,绝不是分离的。
只有保护好了病人的安全,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而威胁病人安全的因素,也绝不止是疾病死神,还有来自疾病之外的因素,包括社会性伤害,包括来自家属的伤害,包括来自病人自己的伤害,包括医疗性伤害等等。
一旦我们没有保护好病人的安全,就很有可能出错,甚至是不可挽回的错。
下面这篇文章中提到当事急诊医生“脱岗”,虽然没有提到“脱岗”的具体原因,但无论是什么原因,院方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是十几分钟嘛,就算是医生在岗,可能还是一样的结果。”
多巴胺承认,这种观念是有道理的,因为患者从进入医院到突发倒地猝死,时间太短,就算医生及时接诊处理,也完全可能还是同样的结果。
但是,医生没有在岗,没有第一时间处理,就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到了天边也洗脱不了的错误。
有没有能力救和有没有及时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简单的说:患者进入急诊科后,有没有经过仔细的分诊,分诊时有没有发现问题?当班医生不在岗时,有没有和当班护士交代自己的去向,当班医生当时在做什么?当班医生不在岗时,有没有其他医生可以第一时间先接手处理?
看完下面这个故事,也许大家就会明白,为什么多巴胺连上个厕所都要和赵大胆报备了!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王某酒后感觉身体不适,自己骑电动车至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妻子张某等人将该医院诉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85万余元。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医院承担一定的责任,支付原告赔偿款合计57万余元。
据患者家属提交急诊科监控录像显示,2019年12月25日,00时16分患者王某骑电动车到医院,步行进入急诊科走廊。
期间,患者在内科急诊科寻找、等待值班医生十几分钟无果,后倒地昏迷,至00时42分内科值班医生步行进入急诊室,于00时48分将患者抬往抢救室抢救,后患者在抢救室内死亡。
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急诊内科值班医生脱岗,临时人员未及时通知值班医生到岗对患者进行诊治,致使患者长达十几分钟没有得到及时诊疗。
后患者病情加重昏迷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猝死,医院延误诊治或抢救的行为存在过错;患者自身的疾病与猝死结果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因双方不申请因果关系参与度鉴定,医院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无过错,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医院承担一定的责任,支付原告赔偿款合计57万余元。
该医院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2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知名医生张孝骞教授所说“行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病人把最宝贵的生命交给了医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稍一粗心大意,就有可能致人伤残,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医疗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轻率。”
作为医疗机构一定要严格恪守医疗核心制度,重视患者安全,不要使其流于形式,因疏于安全保障,造成患者损害,将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也许很多医生护士深表无奈,但是法律的裁判就是这个结果,在生命面前,我们将心比心,如果你是患者,在医院内部,因为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也很无奈。
不论怎样,我们都不希望死亡发生,也不希望巨额赔偿。
心中有再多的委屈,在事实和结果面前,唯一让我们警醒的是:行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慎之又慎,打足精神,面对生命。
来源:最后一支多巴胺 健康大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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