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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这个院长被判10年后 带出医院12名党员干部跑官要官案

2021-04-29   健康大河南

平顶山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省自律、警钟长鸣。

4月25日,平顶山市纪委通报三起跑官卖官典型案例。平顶山市纪委发文称,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又是平顶山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保障平顶山市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选优配强县乡领导班子,平顶山市纪委将相关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警醒大家。其中,与医疗界有关的是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个别党员干部向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宏叶跑官要官案。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12名党员干部为了职务晋升,向李宏叶送钱送物,并借李宏叶儿子结婚、孙子出生、父亲去世之机送礼金拉关系。上述人员涉及市妇幼保健院的护士长、代理护士长、科室主任、副主任等多个职位。李宏叶不仅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对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姑息迁就,带坏市妇幼保健院政治生态,而且借此收受财物共计23.15万元。经查,李宏叶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2019年1月,李宏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的处理。

以上案件,严重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秩序,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污染了当地政治生态。对上述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平顶山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平顶山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省自律、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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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李宏叶"被双开"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李宏叶(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宏叶违反政治纪律,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安排、职务调整提拔等方面谋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李宏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顶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宏叶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宏叶简历

李宏叶,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河南内乡县人,大专学历,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

1978.10——1981.09 豫北医专学生;

1981.09——1994.12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师、放射科主任;

1994.12——2000.06 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2000.06——2004.07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副县级);

2004.07 ——2018.10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8.10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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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叶,副书记,院长,纪律,职务,政治,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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