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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不打疫苗就开除,备孕也得打!医院却说:不关我事!

2021-04-08   健康大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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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医务人员,身体条件具备的,应该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尽早接种。





导读

前不久,海南詹州市人民医院发布了一则通知称,医护人员必须100%接种新冠疫苗。如为个人原因不想接种的,自己承担后果。并且备孕的人员也要接种。尚未怀孕的备孕人员先打,过后再备孕。如无特殊情况不接种的,要启动严肃问责机制,最严重的可至开除。

“以上是我院尚未接种疫苗人员名单,按照要求,应种尽种,请以上人员明天开始到我院接种点接种,如无特殊情况不接种的,要启动严肃问责制,最严重的可至开除。  请大家积极去接种。  ”这是在海南省儋州市人民医院某工作微信群中发布的一则通知内容。  儋州市人民医院是海南一家综合三级甲等医院,现有职工1300余人。  
3月31日,医院感疾控科工作人员通过记者确认上述通告内容确为医院所发。
“接种新冠疫苗利国利民,希望看到用一种积极正面的方式去引导大众接种,而不是采取威胁、强迫的态度,这样的方式让人很不舒服。  变了味!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医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医生表示。  
医院发通知强制接种疫苗
这一通知被网曝后引起了人们的强烈质疑,也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关注。
这样一来,医院有些扛不住了,在被问到为何时,院方称这样做是市卫健委要求的!
据儋州市人民医院院感疾控科工作人员称:“这个不是我们医院的规定,这是市政府、市卫健委要求的。如果有禁忌症的人员是可以不接种的,需要说明情况并提供疾病证明,但对于无缘无故不接种的人员就要问责了。对于尚未怀孕的备孕人员建议还是先打,过后可以再备孕。最终希望实现100%接种目标。”
然而,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提到,不建议有备孕计划的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现在我们医院没有特殊原因的医务人员都接种完成了。  目前,没有出现非特殊原因不接种疫苗的人员,也没有对任何人进行问责或处理。  ”医院医务科人员称,“现在哪个单位都是这样啊,都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的员工接种新冠疫苗。    
可面对医院的如此说法,儋州市卫健委却顶了回去!电儋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我们是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并没有要求各单位强制接种疫苗,更没有让医院对无特殊情况不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问责、开除。”
医院踢来的球,又被市卫健委踢回去了。本来一个简单的事情,一下子变得迷雾重重。面对如此情况,难怪不愿具名的医生表示“认为这种方式变了味。”

那么这件事的责任到底在谁呢?
4月2日,儋州市卫健委发布《关于撤销“不接种疫苗可开除,备孕人员也要求接种”的声明》。  
声明指出:近日,我市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在微信群中通知本院员工接种疫苗时,有“无特殊情况不接种的,最严重可至开除”“备孕人员也要求接种”等表述,方法简单,言词欠妥,没有对员工进行正面的引导和劝说,引发热论。目前该院已撤销了“不接种疫苗可开除,备孕人员也要求接种”等不妥通知,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员工表示诚挚的歉意。
这则撤销“不接种疫苗可开除,备孕人员也要求接种”的声明,不是医院发布的,而是市卫健委发布的。由此看来,其中玄机自然真相大白。
律师: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合法
对于无特殊情况不接种的人员,启动严肃问责制、开除,还要求备孕的人员也要接种,这些规定是否合理且合法呢?
“这种行为是有一定合理性,但从法律层面讲,缺乏法律依据。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表示,如果因为某些人没有接种疫苗后被感染,导致一个地区或企业陷入高危状况,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无论对国家、地区还是企业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强制接种疫苗,尤其是提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接种率,从保护个人健康、维持社会安定等方面看,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当然,前提是相关人员身体确实没有不宜接种的情况。  
但关于该做法是否合法?杨文战律师认为,目前国家并未发布任何“强制性接种新冠疫苗法律法规”,还是应该按照自愿原则。

那么,拒绝接种新冠疫苗,是否可以构成合法问责和辞退的理由?杨文战律师表示,对于从事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特殊行业从业人员,按照现有法律来看,并没有对不接种疫苗的员工进行问责处罚或开除的相关法律依据。但是从合理性层面,这些行业的从业者更应该接种疫苗,但从合法性层面看,确实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员工的疫苗接种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单位不因以此为由辞退或处罚员工。
其实,关于备孕的女性,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一直说法不一。
但是,在3月29日发布的《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明确: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简而概之,备孕人群,可以接种。不仅备孕人群可以接种,60岁以上的人群也可以接种。
那么,到底哪些人不能接种呢?  
指南明确接种禁忌的只有以下几类人群:
1、对疫苗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打,还是不打?这是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
虽然我国目前对新冠疫苗的接种原则是自愿接种。但由于新冠疫情是个突发新生事件,新冠疫苗研发时间又的确较短,所以,对于新冠疫苗接种这一块,国家层面还是体察到大众感受,考虑到大家的一些担心和顾忌,所以,国家才没有提出“有义务接种”,而是“自愿接种”,可见高层用心良苦,真的是操碎了心!
但是,“自愿接种”这一原则,绝不能成为我们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不肯接种的理由。
身为医务人员,身体条件具备的,应该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尽早接种。
小贴士
接种新冠疫苗后,会有哪些反应呢?
与其他任何疫苗一样,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 部位酸胀、红肿、疼痛、瘙痒等; 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一般2~3天后可自行恢复。
钟南山院士,最近也在呼吁全民接种疫苗,建议符合条件的人们,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尽早构筑全民防疫屏障!
本文信息来源:腾讯新闻、医护多、健康时报
医护人员,新冠疫苗,合理性,备孕,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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