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编辑:赛柏蓝器械-米克
心脏支架、骨科、神经外科、眼科、普外科等8个大类数千个品规,已达到遏制耗材价格虚高的态势
2021耗材带量采购启动
日前,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消息,江苏举行江苏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新闻会议新闻发布会,释放医药领域重大信息,公布了耗材2021年的带量采购次数。
3月18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实施意见》提出具有江苏特色的7个方面26项改革任务。
会议指出,关于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体现了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医保部门成立以来,江苏省创新构建了药品耗材阳光采购新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实施阳光采购、网上议价、公开交易;率先开展了4轮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1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了国家4轮药品、1轮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效降低了相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
为更好推进医保基金由被动支付向战略购买转变,更好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江苏省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加以提升固化,明确提出全面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让群众用得上更多质量过硬、价格便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同时,围绕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明确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病有良医。
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彻底改变基本医保一直停留在县级统筹、政策碎片化严重的现状,政策的统一性、待遇的公平性、管理的规范性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将得到大幅提升。
将加快构建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为抓好贯彻落实,江苏省已于去年底制定出台了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衔接的保本微利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医疗保障需求。
会议明确,“到2025年,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覆盖所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工作目标明确提出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建设,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联动全国最低价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改革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江苏是在全国率先启动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省份,已经组织开展了多轮医用耗材和药品的集采工作。江苏在药品耗材招采使用改革方面还将落实哪些举措?
相关负责人指出:
在国家改革的推动下,江苏省针对医用耗材领域价格虚高、行业生态紊乱、人民群众负担重等突出问题,率先开展了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2019年7月31日对心脏支架开展了第一轮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到目前为止,已先后组织开展了4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采,涉及心脏支架、骨科、神经外科、眼科、普外科等8个大类数千个品规,有效遏制了耗材价格虚高的态势。
去年又开展了第一轮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同时全面执行国家三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联动全国最低价调整挂网药品价格,通过打出治理“组合拳”,累计节约资金超过130亿元,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在此基础上,江苏省将按照国家药品、耗材招采改革部署要求,先后制定出台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系统构建了江苏省药品耗材阳光采购新机制。
通过建设省级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推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采购,做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阳光议价、公开交易,进一步确立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主体责任,将过去线下议价行为搬到网上,并以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推动开展实质性议价,促进交易价格持续降低;强化与医疗机构的联通联动,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平台,实现招、采、配、用、管全流程监测。
有四个方面将至:
一是继续推动阳光采购制度落地落实。全面推进网上应采尽采,建立线下采购重点监测、提醒、督办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督促医疗机构开展网上议价,落实“红、黄、蓝”预警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主动选择质优、价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落实挂网价格异常预警分级管理机制,对价格差异大的品种及时开展小单元竞价和动态调整,推进高价药品回归合理区间。
二是常态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确保国家招采改革成果在江苏省全面落地执行。积极开展省级药品耗材带量采购,今年全年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少于2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不少于3次,引导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是加强采购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医疗机构与省平台实时联网,做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资金结算信息监管,实时监督“真量实价”。统一全省医用耗材编码,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管理。做实省、市、县三级综合监管,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招采环境。
四是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省级执行阳光采购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评价数据库,督促挂网企业主动承诺,实现守信承诺全覆盖。加强中选产品的质量监管,督促中选企业做好中选产品生产供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保中选产品质量、供应和使用,让人民群众切实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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