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县域传媒
3月1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等九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附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从强化组织和保障措施到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再到社会心理服务的开展,进行了部署。
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的第一项就提出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要求试点地区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2021年底前,以村(社区)为单位,建成率达80%以上。
“村(社区)为单位,建成率达80%以上,而且还是在2021年底前。”这可谓一项艰巨的任务。
现代社会逐渐意识到精神心理问题带来对生活的伤害,也能够去医院坦然就医。随着就医需求增加,供给侧方面,即专业的心理健康、精神疾病治疗等医疗机构方面又如何呢?据《健康县域传媒》相关报告指出到2018年末,我国精神病医院的人员的八个类型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和注册护士的人数占主要构成,但相较于日益高涨的病患群体,医护人员的基数相对较低,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4.7和日均担负住院床日10.2,工作饱和度较高。
虽然在《任务》中也提到了强化管理组织和保障措施,分为4步:试点→经费→调研→人才。最关键的就在于人才的培养,村一级一直以来面对“留人难”的问题,那么发展心理服务人员,是对原有的县域卫生人才进行培训还是增设相对应的岗位呢?
该名单中目前尚未有一家省级或者地市级的重点专科(精神科或者神经精神科),与基数庞大的患病人口相比,显然存在供需结构错配问题,这一空白也进一步反映了我国县域基层医疗机构在该学科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于这类精神障碍疾病的认知和科学治疗,仍有待提高和完善。
在对精神病医院出院病人疾病转归情况进行统计时发现,城市与县域之间尚有较大差距,主因是城市医院的医疗资源相对成熟和服务体系相对完善,但从数值上看,城市和县域占比分别为55%和45%,在平均住院日上已趋于持平。
《任务》明确,为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试点地区辖区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这些门诊的主要任务有: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教;对疫情相关重点人员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开展特色项目。
县级医院作为县乡村的龙头医疗机构,多数符合二级医院的建设标准,那么如何建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才能符合《任务》中对其要求呢?2019年,成都首家县域心理健康中心新津落成,该中心配备了8位心理专家,并特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和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专家坐诊。
设备设施方面拥有心理测评系统、心理测量治疗仪、虚拟梦境VRMHVR(心理健康平台)、音乐治疗仪等先进的现代化设备,以及接待室、心理阅览室、心理测量室、个体心理咨询室、团体心理咨询室、沙盘游戏室、宣泄室、音乐治疗室等。对于县一级来说,算是十分全面了。
另外,《通知》重点表扬了河南省驻马店市以“六进”“六服务”“六严控”“六结合”为抓手,将心理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形成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0年,多地试点单位已经做出了探索,那么对于村(社区)一级,从人才到设备等是否采用标准化的配置方式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呢?期待“十四五”探索出更适合村(社区)一级的心理服务模式,振兴农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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