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院输液后晚上突然感觉不适,抢救无效死亡!

2021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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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私立医院赔偿刘某65万元。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监督下,赔偿款已全部履行支付完毕。至此,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1年1月中旬,宁夏中宁县某村村民张某(化名)因心脏不舒服到某私立医院治疗,在该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张某在住院当天下午输液完毕后,晚上突然感觉不适,因某私立医院无值班医生,其丈夫刘某(化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得到这个令人悲痛的消息,刘某情绪非常激动,要求该私立医院赔偿其妻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对此,该私立医院向中宁县新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网络图)

新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与死者家属、私立医院负责人王某取得联系,经过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征询双方诉求后,专职调解员讲解了人民调解的优点,建议双方先由调委会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调解,专职调解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制定了调解方案并约定了调解时间。  
次日,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来到调委会。刘某认为其妻子张某在该私立医院住院输液后死亡,系该私立医院平时管理不到位、诊疗过程不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引起的,私立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且应赔付其妻子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80万元
 
 
(网络图)  
私立医院负责人王某表示张某因住院输液后死亡,系意外事件,赔偿费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确定,但张某家属提出的赔偿费用过高,医院无法接受。对此,双方各抒己见,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依照《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分析此案争议问题,列举了与本案相似的案例,以案释法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促进双方有效调整赔偿数额的预期。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私立医院赔偿刘某65万元。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监督下,赔偿款已全部履行支付完毕。至此,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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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输液,住院,抢救,死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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