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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DIP试点推进,文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哪些看点?

2021-03-19   DRG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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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7个省的71个DIP试点城市。

来源:DRG变量综合整理自文山日报、文山医保等

3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在医保支付改革方面,提到了试点城市的最新进展:
 
“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30个城市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30个试点城市全部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中期确定了71个城市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DIP付费试点工作。”

可以预见,2021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即DRG(按疾病相关诊断分组)和DIP(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仍是医疗领域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

2020年11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7个省的71个DIP试点城市。按计划,到今年年底,全部试点地区都要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目前,对DRG的研究、讨论已经相当多,而DIP的研究和实践还相对有限。

近日,《DRG变量》了解到,为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保利益各方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云南省文山州于3月1日制定实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9号),云南省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昭通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

据了解,文山州作为全国DIP试点,工作任务是将全州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建立以病种为基本单元,以结果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付费体系,加强对病种的量化评估,使医疗行为可量化、可比较。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通过利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原理,提高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为国家在推广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文山经验”。


  试点实施准备

国家DIP试点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规范诊疗活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自付负担意义重大。

2020年11月,文山州进入全国DIP试点城市名单以来,按照国家医保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对全州各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社会举办的各类民营医疗机构)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全部的出院相关数据进行采集,经认真清理核实后上报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DIP规范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帮助制定该州DIP病种分组和分值标准。

为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文山州又于2020年12月对全州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该州199家开展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在系统建设、数据报送、病案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及征询了相关的意见建议,为后续开展按分值付费数据采集、病种分组、分值测算、政策制定、数据质量和安全、基金使用和监管等提供相关依据。全州组建本地DIP专家组,制定了《DIP专家库管理办法》,为推进DIP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试点实施范围:
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对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对参保住院患者全覆盖。

  试点实施内容:
实行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住院病例全覆盖;制定配套的结算方式;健全完善分值付费核心数据库;健全完善多层次的监管措施;完善协议管理;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建设。

  试点实施重要节点:
据了解,文山州将于今年4月30日前完成历史数据采集、本地化专家团队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制定、病种分组和分值确定以及医疗机构系数设定工作;7月30日前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改造、DIP核心数据库和监管考核系统建设和人员培训;10月30日前完成评估并开始DIP试运行。此外,该州将还投入330万元,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下一步,文山州如何在在国家专家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试点工作安排和该州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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