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据医械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19版)》测算,截至2019年底,我国约有血液透析患者71万人。如此庞大的群体,患者对疾病的正确认识、对治疗的重视程度却不理想,尤其是在基层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鉴于此,康莱尔将在近一段时间为大家整理推出血液透析相关健康宣教文章,以提高患者对血液透析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帮助肾友们提高透析质量与生活质量。
一、血液透析适应证
1. 急性肾功能衰竭
(1) 无尿或少尿48小时以上,伴有明显的水钠潴留、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时。
(2) 用药物难以控制的高钾血症,血钾≥6.0mmol/L。
(3) 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pH≤7.25,二氧化碳结合力(CO2CP)≤15mmol/L。
(4) 有明显的尿毒症临床表现和并发症。
2. 慢性肾功能衰竭
(1) 尿素氮>28.6 mmol/L,血肌酐>707µmol/L或内生肌酐清除率<10ml/min(糖尿病肾病<15ml/min)。
(2) 有明显的尿毒症临床表现和并发症,非透析治疗方法无效者。
(3) 高钾血症,血钾≥6.0mmol/L。
(4) 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pH≤7.25,二氧化碳结合力(CO2CP)≤15mmol/L。
(5) 有明显的水钠潴留、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时。
(6) 难以控制的高磷血症,临床及X线检查发现软组织钙化。
(7) 严重的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乏力等。
3. 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
4. 其他
1) 难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的急救。
2) 肝胆疾病如肝功能衰竭、肝硬化顽固性腹水
3) 水和电解质紊乱,如各种原因导致的稀释性低钠血症与高钾血症。
4) 免疫相关性疾病。
二、血液透析禁忌证
血液透析无绝对禁忌证,但下列情况应慎用。
1. 药物难以纠正的严重休克或低血压。
2. 精神障碍、老年高危患者或不合作婴幼儿不能配合治疗。
3. 严重心肌病变或心律失常不能耐受血液透析治疗。
4. 严重活动性出血或感染。
5. 恶性肿瘤晚期或极度衰竭。
6. 脑血管意外。
该文章仅用于健康宣教,不构成医学建议
文摘自《血液透析健康教育读本》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