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落实、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某卫生院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176种慎卖药名单)

2021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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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朱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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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下午,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内某卫生院,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巡查。检查过程中,一名未佩戴口罩的男性患者行色匆匆,跑到医院发药窗口,说道:“医生,我感冒了,买一盒快克。”当班医生回答:“快克,我这里没有,泰诺有,你要吗?”“好的,那就来一盒泰诺吧!”男子应声答复。



 

 

 

 

从就诊到拿药,不到一分钟时间,不落实、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被执法人员尽收眼底,并被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当班医生既未劝说患者佩戴口罩,对其进行体温测量,也未要求就诊患者出示健康码,对其流行病学史和症状进行询问,更未作任何个人信息登记。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医院诊疗室,只见一男一女两名患者正在输液,其中女性患者未佩戴口。执法人员遂使用耳温枪给两位患者测温,耳温枪显示该男性患者体温为37.3℃。

执法人员对“在未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前提下,私自接诊发热患者”的行为记录在案。另外,执法人员在诊疗室内发现一烟灰缸,两个烟头赫然在目。


 

 

 

 


入冬以来,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暴发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国家、省、市、区密集召开疫情防控会议,三令五申推动疫情防控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各类视频会议、疫情报道、文件要求密集发布,该医疗机构却视若无睹、置若罔闻,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当日,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涉嫌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调度,对在医疗机构内部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予以立案调查。该医院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最终对该医疗机构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发热病人,正确处理流程要牢记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呼吸道患者,并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本机构不设发热门诊、不接受发热、咳嗽病人诊疗”字样。  

 
如遇发热病人,应按规定处置,形成闭环管理,不得擅自接诊,可参考下述流程:  

 
 
(图片来源:山西省万荣县医疗集团南张乡卫生院)  
176种发热、咳嗽药,慎用慎卖

 
因新冠疫情管控需要,不少地方还要求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公告》,有176种发热类药品要求药店停止销售,这份名单也为大家提个醒。  

 
 
 

 
 
 
 

 
 
 
 
 

 
及时告知村民就诊流程和防控要求

 
除基层医生自身要按流程接诊外,辖区村民前往村卫生室、卫生院就诊时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双方共同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下述信息各位基层医生可提前告知辖区村民,方便工作的开展。  


就诊篇

① 提前准备好行程码,可以让您快速通过预检分诊。



② 戴好口罩。


③ 在医务人员指引下就医。


核酸检测篇  

注意事项:


① 两小时内不要吃东西;


② 半小时内不要吸烟;


③ 半小时内不要饮酒;


④ 半小时内不能嚼口香糖;


⑤ 检查前不能清嗓子。


另外,检测前可在纸条上提前写好以下信息,以防现场大家戴口罩、戴面罩听不清说话,耽误时间。



 

 

 

① 姓名:

② 性别:

③ 年龄:

④ 身份证号码:

⑤ 联系电话:

⑥ 单位:

⑦ 现住址:

小编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权益,绝不是一句口号,来不得半点马虎。作为医疗机构,更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攻坚战,努力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南浔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基层医师公社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nanxingjun@hmkx.cn
关键词:
疫情,医疗,防控,机构,接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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