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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柏蓝
全国多地医保局发文,降低新冠核酸检测价格,最高限价80元
疫情以来,各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参差不齐。截至2020年底,浙江、安徽、广东等14个省份,已经将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政府指导价下调至每人次80元以内。1月29日,北京市第223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相关领导表示,本市医保人员的检测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负担。1月27日,北京医保局等部门发布通知,即日起,对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由120元/次降为80元/次,混合检测价格也同步调整。
上海
1月29日,上海市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至80元/次,该通知自2021年1月30日起执行。

1月27日,陕西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适用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上述项目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近日,海南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医疗服务价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包括核酸检测价格与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最高指导价从160元/人次调整为98元/人次;属于政府调拨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向受检测人员收取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继续按照最高指导价60元/人次(仅为核酸检测价格,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标准执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最高指导价从80元(含检测试剂)调整为30元(不含检测试剂)。近日,青海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如下:调整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价格项目,从附件信息看,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三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价格为80元,二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价格为65元,一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价格为55元;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三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价格为40元,二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价格为32元,一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价格为28元。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督促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本通知自2021年1月25日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此前,福建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称,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每人次80元;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每人次15元,新冠病毒核酸5混1检测每人次30元。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和5混1检测适用于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本通知自2021年1月5日起执行。近日,贵州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售率销售。本通知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近日,四川医保局《发布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患者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本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CLAE8000-LS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价格,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80元/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2元人次(均含核酸检测试剂)。附件所列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为全省最高限价。本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1月28日,天津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下调至80元/人次,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43元/人次。1月28日,甘肃医保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动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80元/人次,医保支付类别:丙类。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1年2月1日零点起执行。1月28日,西藏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收费价格的通知》。根据上述通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80元/人次,二级及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2元/人次(均含检测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价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4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日前,湖北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新冠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每次132元调整至80元,每人每项抗体检测由40元调整至25元,于1月15日在全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