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赛柏蓝
通知显示,上海于2021年1月21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1月25日生效议价。
据了解,已公布的自费药品,其挂网采购价将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
议价的要求为: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从议价的「天花板」来看,本次议价的42个药品应该会面临一轮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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