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上有很多病人在抗病毒期间,复查好几次病毒低于监测下限,肝功正常,b超检查也没有什么问题以后,就自行停药,其实这样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
针对慢性乙型肝炎的病人大部分以口服核苷类似物抗病毒治疗为主,比如常见的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它们具有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特点而它们的作用是抑制病毒为主,并不能彻底清除病毒。
如果自己擅自停药,这样会导致病毒反弹,从而使病情复发,甚至会导致重症肝炎及肝衰竭的发生,因此,抗病服治疗乙肝需要医生给予患者正确的宣教同时也需要病人树立一个长期治疗的观念。所以正在服用抗病的的患者,一定不能以病毒检测不到来作为停药的临床指征。
很多临床符合抗病毒药物治疗的病人迟迟不愿意进抗病毒治疗,是听说一旦服用了抗病毒药物,就必须吃一辈子。这也是很多人困扰的一个问题。
那么口服核苷酸类似物的停药指征是什么呢?一般来说:乙肝检测中e抗原阳性的患者,规范治疗病毒DNA转阴、谷丙转氨酶正常、乙肝检测e抗原发生血清学转换后,需要再巩固至少三年才能考虑停药。
乙肝检测中e抗原阴性的患者,等HBV DNA检测不到后,要再巩固治疗一年才可考虑停药。
肝硬化患者,抗病毒治疗目标是延缓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偿和肝癌的发生。因需要较长期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
总之一定要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来服用停用抗病毒药物。但是也要注意,即使达到停药标准,停药以后也要注意密切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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