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利好政策大盘点:2021年能实现吗?

2021
01/13

+
分享
评论
惠宏医管
A-
A+

刚刚过去的2020年,广大医务工作者为了新冠疫情的防控付出了巨大努力与牺牲,为社会做出伟大贡献。但是,这些牺牲和贡献,与他们的社会地位、职业发展和工作环境都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在全社会要求关爱医务人员的呼唤中,2020年各级政府和卫生管理部门都出台了系列文件、政策、法规,对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职业发展、环境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更为全面、合理的保护,医务人员将会有更美好的2021年。

鼓励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去年8月19日是第三个中国医师节。在节日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医务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习近平指出,广大医务工作者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为抗击疫情付出了艰苦努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彰显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赢得了党和人民高度评价。

习近平强调,广大医务工作者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崇尚医德、钻研医术、秉持医风、勇担重任,努力促进医学进步,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出新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爱护医务工作者,弘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去年9月23日,国家卫健委颁发文件《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中国医师节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0号)。其要求从以下6个方面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优化医务工作者队伍规模和结构、提升医务工作者培训培养质量、提高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医务工作者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改善医务工作者工作条件和环境、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改革职称评价体系,破除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枷锁

去年9月3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文件,《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0〕7 号)。经过此次调整,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增加到26个,专业领域更加细化了,医学生会更早明确自己的专业领域。

9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目前医护人员总量和结构存在问题,要求部署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

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医务人员最为关心的话题。

《意见》出台是为了解决目前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改进。比如:

(一)关于破除“唯论文”。针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唯论文”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二)关于完善突出临床等实践的评价标准。《意见》进一步明确要重点评价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引入医生的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治疗效果、手术数量、手术难度、手术质量、住院费用等临床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三)关于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为营造有利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潜心防病治病的良好环境,《意见》将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医疗卫生工作的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参加评审。

(四)关于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在2015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意见》从完善基层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落实基层服务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立法,为医务人员提供职业权益保障!

在2020年年末,上海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相继颁布文件,要求各部门协力全面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和生命安全。

《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于2020年11月30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权益保障,医务人员的各项权益有了更明确的表达和相对应的法律保障。包括: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改善工作条件、感染控制管理、传染病报告及责任免除,突发事件的人员派遣,休假休息、保障心理健康,薪酬待遇、补充保险、特殊医疗卫生人员的政策鼓励、教育与发展、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优先推荐、抚恤优待、信用激励、关爱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

办法提出在执业环境保障方面,提供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置、物防技防、安全检查、医患纠纷的和解与调解、医疗风险分担。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医务人员个人感到危险的时候,不仅可以回避诊疗和避险,还可以申请人格禁令。

第三十五条(回避诊疗与避险)规定,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采取避险保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避险行为提供支持,并可以在不危及医疗安全的情况下暂停相关区域诊疗活动;安全威胁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诊疗活动。

第三十六条(人身保护)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因诊疗活动致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受到威胁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保护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中遇到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

一个亮点是,医务人员又可以当“吹哨人”了。

传染病报告及责任免除条款也非常具有针对性,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当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存在传染危害的新型病例,有权直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高级别的防护措施。

特别予以说明的是,医疗卫生人员因判断错误而报告的,依法免除其法律责任。这项条款可以大大解放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

几乎在同一时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从6大方面18条措施,对四川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着力强化医警联动,及时报告、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另外,对因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工伤或者抚恤、烈士褒扬等相关待遇,加大及时性奖励力度。

2021年,我们希望上面的内容都可以扎实落地,让医务人员得到更多的尊重、更多的关爱、更好的职业发展、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做好这些,其实得益的是最广大的患者群体。但我们认为,如果和医务人员对社会的贡献相比,这些还只是医务人员发展的基础,接下来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借用白岩松的演讲词:爱医生不仅在今天,还在未来生命中的每一天。

作者:余庆松 惠宏医疗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惠宏医疗管理集团董事长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nanxingjun@hmkx.cn
关键词:
医务人员,医疗卫生,医生,政策,疫情,基层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