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道丨专栏】盘点特别的2020年,值得病理人记忆的三件事

2021
01/11

+
分享
评论
衡道病理
A-
A+


2020年的特别,不用说,就是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影响有多大?十九届五中全会概括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除此而外,对于病理人来讲,还有几件事也是值得记忆的,一个是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价,一个是社会办医陷入困境。这些看起来不那么美好的记忆,也许埋藏着病理人的机遇。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

卫健局副局长

徐毓才


病理进入新冠肺炎第七版诊疗方案有望改变病理的尴尬处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人们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未知疾病,一片茫然。除了根据以往经验边治边摸索之外,急需搞清关于此病的很多问题。诊疗方案的不断修订以及至今仍然为「试行」就说明了一切尚在认识中。


作为疾病诊断「金标准」的病理不可能不参与,特别是对于一种新发未知疾病,病理的及早介入对于搞清疾病的真实情况显得十分重要非常必要。


1月底,中国科学院院士、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病理科主任、全军临床病理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医师协会病理科医师分会会长卞修武,就通过委员「履职平台」等途径提出开展新冠肺炎尸检工作的建议方案,很快便被国家采纳。


2月8日,卞修武院士和擅长穿刺工作的影像学专家抵达武汉,团队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终于在2月18日夜晚在武汉完成了第一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解剖。


2月17日,受国家卫健委委派,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病理科主任王朝夫教授亲自带队,瑞金医院新冠肺炎病因诊断专家组奔赴武汉,进行新冠肺炎病例的病因分析,通过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的病理生理过程,为相关临床诊疗规范的确认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后续研究提供重要科学支撑。


根据专家们最初开展的5例系统解剖和7例穿刺,第七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新增了病理诊断共识部分。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焦雅辉在总结中国抗疫5条经验时,第一条就是临床和基础结合,在医疗救治中完善病理检验,根据尸检结果指导临床,把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相结合。


事实证明,病理检查完善了诊疗方案,提高了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了死亡,为更多重症病例患者赢得了更多的生的机会。


因此,盘点特别的2020年,我们不能忘记新冠疫情。作为病理人,也不能忘记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病理在其中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尽管病理依然是医学界公认最可信赖、重复性最强、准确性最高的一个重要学科,然而现实中,由于定价机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很多医疗机构管理者眼里,病理科可有可无,处境尴尬。


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价短板为病理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掌握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情况,2019年国家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对全国县级医院能力开展了一次全面评估,并于2020年7月对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


首先这次评估覆盖率高。通过网络数据直报、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全国1837家县级综合医院2018年度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覆盖率达97.8%。其中,贫困县802个,覆盖率达96.2%。


其次标准明确。本次评估参照国家卫健委2016年印发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其中,基本标准260条(与二级医院能力水平一致),推荐标准319条(与三级医院能力水平相当)。


第三,评估反映出的问题特别值得反思。特别是县级医院病理科建设滞后比较严重,也给病理发展指明了方向。通报关于临床专科能力情况指出,除病理科和精神科外,几乎所有县级医院的相关科室均可达到基本标准60%及以上的要求。一级科室中,80%以上的县级医院内科、妇产科、儿科,90%以上的县级医院的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和药剂科能够达到基本标准60%的要求,服务能力相对较强;60%以上的县级医院妇产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达到推荐标准要求;但病理科和精神科相对较弱,达到基本标准要求的医院占比仅为41.5%和22.8%。


 


通报还指出,在参与评估的县级综合医院中,设置病理科的只有86.0%,尽管这一设置率略高于重症医学科和感染性疾病科,但其服务临床能力相对较低,仅有40%左右的县级医院能够开展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和分子生物学技术辅助诊断等技术,严重影响牵制相关科室发展,成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的最大短板,也是贫困地区县医院未达到基本标准的少数科室之一。


社会办医机构可以「协议」设置病理科,为第三方病理提供了机会


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将该委托协议作为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的登记依据,并在诊疗科目后备注「协议」。


2019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决定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


 


《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鼓励诊所纳入医联体,与医联体内成员单位、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


202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12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满足公民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也就是说国家对于公民依法举办医疗机构是鼓励和支持的。第18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举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或者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里「或者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政府可以自己办,也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谁购买?显然就是「社会办医疗机构」。


以上政策和法律的这些规定实际上就告诉我们,今后凡是没有设置病理科或病理科服务能力不达标的医疗机构,都可以通过与独立设立的病理诊断中心或医联体牵头机构的病理中心合作开展病理临床服务。


基于此,今后病理人就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灵活选择。


一是把握好两个拓展方向。积极主动向有需求、市场大,基础薄弱的地方发展,一个是县域,包括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另一个是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专科诊所。


二是用好两个支持系统,一个是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国家有要求,牵头医院必须建设好自己的病理科,可以和这些牵头医院合作建设、运营医院的病理科。另一个是自主建设独立的病理诊断机构。


三是积极主动参与县域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一方面建强自己,成为行业老大,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基层、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单位的教育培训,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扶持他们将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起来,自己才有合作盈利的平台。



总之,2020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相信没有人不会对这一年留下深刻的记忆,只不过每一个人的记忆不尽相同,病理人应该有自己的记忆,这记忆更多的应该是机遇,抓住了就会有更好的明天。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nanxingjun@hmkx.cn
关键词:
新冠肺炎,病理人,病理科,医联体,中心,疾病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