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自2021年1月起施行。
12月25日广西卫健委发布了医疗反腐新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医生收回扣2000元即可处分并暂停执业,该规定自2021年1月起施行。
该规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要求,处罚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6项措施,以及追究公立医疗机构及管理人员责任4种情形。
据悉,这是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反腐新规。
《规定》要求,医生违规所得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同时,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暂停六个月以上九个月以下医疗执业活动。
拿回扣2000元被发现,医生就要被停职半年,这是历来年广西医疗系统内最严的反腐规定。
关于该新规出台的背景和具体细则定制的原因,广西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张超雄在12月26日接受了健康时报记者的采访,对规定作了进一步解读。
问:为什么会出台这个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反复新规呢?
答:近几年来,广西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整治工作坚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堵塞漏洞,要完善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日常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严格保护和爱护医疗从业人员,努力为他们廉洁从业创造良好环境。
问:规定中的“‘红包’或回扣2000元”,为什么是2000元这个金额?
答:我们结合刑法规定,在未达到入刑标准前设定处罚红线,同时结合广西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约1800元/月,以及参考其他省份的规定,确定了2000元的回扣标准额度。这是我们从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反腐败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的具体表现,本次的新规定是目前广西最严格的一次。
问:如何定义他收受红包的行为呢?
答: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各种名义索取、收受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馈赠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且本人没有按规定主动退出,则定义为收受“红包”。但如果基于患者及其家属接受治疗心态的考虑,治疗结束后及时退回,也可不视为收受红包。若在未说明情况的条件下,收红包且超过了我们设定的退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则视为收受红包。考虑到特殊情况,比如长期住院患者,则允许医生在患者出院之前或病情稳定后,将红包退回给家属,我们也不视为收受红包。
问:红包的退回途径由哪些呢?
答:基本是两种渠道,第一种是原路返还,退给当事病人及其家属,一般由医院指定部门办理退回,也可由医务人员直接退;第二种是对于退不回去的情况,则统一交给医院的指定的部门,该部门收后做好登记,统一上缴国库。
问:如果不是现金红包,小礼物医疗人员可以收吗?
答:不可以收。对于礼物我们是这样考虑——如果礼物无法退回,能够变现的应当变现上缴,不能的则实物上缴单位。礼物变现过程要说明清楚,对于类似水果、食物之类难以变现的物品,则上缴单位,由医院统一处理。
这几天,上海也更新了医生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和广西不同,上海采取积分制。
12月22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通知称,自2020年12月25日起,按照《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开展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行为,都将被扣除18个积分。根据规定,扣18分以上的医生,将被处以离岗3个月的处罚。
政策年年有。2018年时,宁夏颁布的规定,将医生收回扣的处罚线降低到1000元,超过1000元的就要被处以停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安徽还宣布过,收回扣超5000元直接解聘。
可是这么多年来,各地医疗领域的腐败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回扣金额远远不止千元级别,而是数十万、上百万。
条条红线在眼前,为何医疗腐败仍然屡禁不绝?
今年10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关注医疗回扣问题。文中引用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的话称:“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20年间医疗腐败年年严打、年年问题高发,这是不争的事实。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各种规范也是不断加码。
条例规定如此细致,但如何开展实际执行,是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的。总不能让大主任、大专家们开完“学术会议”回来后,都去纪委监委报道吧?
中纪委出手 反腐与医保基金安全结合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再次向医药、耗材企业给回扣的行为动刀。
不过,今年的医疗反腐措施似乎有所不同。2019年初开始,顶层就对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非常重视,在中纪委全会等场合反复强调,并将“骗保”作为医疗领域整风肃纪的重要抓手。
将医疗腐败和“医保基金安全”联系起来,反腐就有了最强有力的切入点。
12月2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各集中采购机构务必于2020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部署,从明年1月起,医保局将定期评估各地制度建设实施进展、典型案件处置效果等,并向外界通报。
新的反腐风暴将不仅仅是医保和卫生系统的事情,而是市场监督总局、公安、药监等多部门联合查处的形式,所有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医保部门会在招标采购时给予不同的惩戒方式。
重点抓违规违法的药企,而不仅仅抓违法犯罪的医务工作者,这套措施使得监管更加立体,让药企再无监管漏洞可钻。业内普遍认为,国家医保局所建立这整套的监督机制将彻底改变目前的医疗环境。
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斩断带金销售链条,倒逼整个医药行业净化升级,才是打击医疗商业贿赂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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