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实行,一批药退出市场

202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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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个药品面临价格压力。



来源/赛柏蓝
作者/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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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式实行小单元竞价

近日,浙江医保局正式发布《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小单元竞价暂行办法》, 这标志着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以及尚未进入平台交易的大量药品将展开价格竞争。

 
此前有数据显示,由于医保目录药品、国家基本药物、1类新药等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被全部纳入浙江省药品招采平台在线交易范围, 浙江省药品招采平台在线交易药品从1.44万个增加到1.71万个。
 
在政策解读部分,浙江医保局明确指出, 小单元竞价办法是一种药品退出办法,有利于淘汰部分价格虚高产品,从而提高医保基金的绩效。
 
之所以实施线上交易药品小单元竞价是为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竞争性更新,并加快制度规范化建设。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与小单元竞价的药品主要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中, 同品规、同剂型或同适应症且同给药途径下供货企业较多或者价格差异较大的品种 ,其中带量采购品种、普通大输液、谈判药品、低价药品、供应紧张药品暂不列入。
 
办法同时指出,根据平台在线交易情况,必要时还可能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竞价品种,视情采取周期内竞价或开放式竞价的方式进行。 周期内竞价每半年或每年开展一次,开放式竞价根据需要适时开展。


 2  
高价药品按一定比例退出

小单元竞价共分为两组: 一组为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仿制药,另一组为其他药品。
 
(一)周期内竞价

参加周期内竞价的,必须为平台上已在线交易药品。视情选择平台内企业数量4个及以上、价格差距大的品种,先计算周期内每个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然后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换算出同一分组下每个产品的竞价价格,从高到低排序。

企业数量为4-6家的,价格最高企业的产品退出;

企业数量为7-9家的,价格高的前2家企业的产品退出;

企业数量为10-12家的,价格高的前3家企业的产品退出;

企业数量为13-15家的,价格高的前4家企业的产品退出

企业数量为16家及以上的,价格高的前5家企业的产品退出。


(二)开放式竞价

参加开放式竞价的,可以是平台上已在线交易药品,也可以是尚未进入平台交易的药品。

按照企业申报价格和差比价规则等换算出同一分组下每个产品的竞价价格, 从低到高依次入围。 入围名额原则上根据同一分组下申报产品数量确定。同一分组入围产品价格差异过大的,通过组织专家甄别、评估或谈判, 决定是否挂网或暂停交易。
 
总的来看,无论是开放式竞价还是小单元竞价,在小单元竞价分组的基础上,价格是其唯一的比拼指标,低价就可以保留挂网资格,而高价则可能面临暂停交易。
 
 3  
上万个药品面临价格压力

据赛柏蓝此前观察,早在2020年6月28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的《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就明确了对平台内在线交易药品, 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通过开展带量采购、小单元同品规竞价等多种方式予以退出,上述通知已经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行。
 
针对浙江省药品集采平台的改革方案,有分析指出,与此前推行了10多年的药品集采制度不同的是,其进一步完善了平台的药品准入和退出机制。
 
比如:
 
方案要求建立产品退出机制——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供应并1年以上无交易、有其他药品可替代的产品,经企业申请,省药械采购中心评估审核,不影响临床用药的,予以退出。 退出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
 
同时,对平台内在线交易产品,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通过开展带量采购、实行小单元同品规竞价、 制定同通用名单一医保支付标准等多种方式予以退出。
 
此外,浙江省的集采改革方案还提出,推进平台服务扩容,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平台采购,提升平台服务交易主体功能。
 
方案规定:所有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医保目录内药品(不含自行采购产品),均纳入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医保药品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统一按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上浮15%(不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执行,上浮额以最小包装计最高不超过200元。
 
可以说,上述政策都引发了业内不小的关注。最后,方案还规定,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定期公示自行采购产品情况, 重点监测单价高、采购金额大以及医疗机构采购较多的产品。
 
总的来看,浙江的招采平台改革的系列动作,无论是针对存量药品的挂网资质调整,还是从医保药品的支付标准等维度出手的探索均值得关注。有分析指出,这些系列政策,整合了药品招采和医保支付两项职能,健全了竞价机制,补齐了制度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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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保,新政,实行,药品,竞价,平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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