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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十三五”期间,厦门医保为减轻群众医疗费负担做的那些事儿

2020-12-07   福建卫生报

建平台、促公开,推进医院明码标价




昂贵药品、天价耗材……

让不少患者陷入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近年来,医保部门通过组织国家性医保准入专项谈判、集中采购试点及推广,使一些药品、医用耗材实现大幅降价,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负担。


今天,就来为您盘点“十三五”期间,厦门医保部门在降低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为您做的那些事儿。


药品和医用耗材篇



药械降价,改革红利惠及百姓


Part.1

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2019年3月,厦门市作为“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国率先落地该项惠民政策。25种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厦门参保人成为全国最先享受到该新政福利的群体。相关工作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肯定批示,要求广泛宣传推广“厦门经验”。



厦门市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出台了具体落实集采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保障中选药品货款支付及临床用药需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同时,厦门市医保部门还自主研发“厦门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平台”,将中选药品的采购、交易、配送、结算、监督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采购量实时提醒,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量,保障该项惠民新政可持续顺利推行。


2020年3月,首批药品集采周期结束,试点任务顺利完成,节省采购资金2.4亿元,参保患者相关药品费用减少1.61亿元,人均费用下降59.18%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政策和福建省组织药品集采政策于今年4月27日落地执行,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32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93%;福建省组织药品集采中选13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6.39%,最高降幅86.28%。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较大幅度降价,显著降低患者负担。截至11月底,参保人使用45个中选品种相关药品人均费用下降54.22%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政策也于11月16日落地执行,中选55种药品、191个产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疾病,平均降价达53%


 


Part.2

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实施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药品谈判专家的“灵魂砍价”?可以说,专家们的“砍价”实实在在地为患者谋到了福利,谈判成功的114种药品价格平均下降60.7%,全部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这些谈判成功的药品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癌症、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得到极大减轻。截至11月底,厦门市落地实施国家谈判药政策成效显著。全市医疗机构已采购并使用了其中的92种,采购量同比增长137.28%,参保人使用人数增加2.1万人,人均国谈药品费用下降29.60%


 


Part.3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今年8月起,厦门市落实省级组织的人工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4大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选产品平均降幅52.86%。由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心脏冠脉支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均价从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平均降幅90%,也将在厦门市落地。集采中选品种均为医疗机构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既保障临床使用,又给患者带来真真切切的实惠。


 




直通车结算,优化营商环境


 

过去,在医药流通领域普遍存在药械货款拖延结算、拖欠货款的问题,供应企业因无法及时收回货款,经营成本增加,导致药械价格居高不下。


2017年起,厦门市开始实施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统一支付结算。2020年9月扩大代付结算范围,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和集采中选医用耗材货款,均由医保部门代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这一政策的实行,使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结算周期从过去的最短3个月缩短到现在的30天以内,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下降腾出空间。

 




药品保障,抗击疫情及时有力


 

新冠肺炎疫情伊始,市医保部门提前预判,及时梳理了新冠肺炎防控药品目录,并统计了厦门市主要配送企业相关药品库存量,预估全市药品可供应天数,督促配送企业加紧备货,为后续药品保障工作赢得时间,并根据动态掌握的药品供应、库存、使用情况,督促指导配送企业备药供货,保障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临床用药需求,确保医院放心救治。疫情期间,厦门市新冠肺炎相关药品总体供应平稳,平均库存量达60天


 



网上备案,减少患者往来奔波


 

2018年4月起,厦门市对部分治疗重大(罕见)疾病的医保药品实行门诊特殊用药网上备案登记,取代书面材料申请,医保“互联网+”使患者减少奔波,疫情期间更是降低患者聚集交叉感染风险。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上千名患者通过网上备案登记,政策受惠面不断扩大,让患者就医用药更加便捷。

 



医疗服务价格篇



腾空间、调结构,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2017年-2018年,以“重技术、重劳动、轻设备”为导向,厦门市进行了2轮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共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5431项。调整后,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得到提高,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有效引导和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向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


 




按病种、按病组,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


 

2018年厦门市分两批次推出256个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涉及外科、内科、妇科、产科等常见病、多发病。2020年,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试点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同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试点工作。通过改革,引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增强公立医院的内生动力,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推动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定级差、拉价差,建立分级价格体系


 

2019年,厦门市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提出的“实行分级定价”、“拉开价格差距”要求,建立了以医院级别为基础制定价格级差的分级诊疗价格体系,引导患者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就医,促进服务模式转变,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方便患者就近就医。


 




建平台、促公开,推进医院明码标价


 

2018年,厦门市建立网上明码标价公示平台。目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均在平台上明码标价公示,公示项目累计60546个,实现了医院价格透明化一键查询,保障了患者的就医权益。

 


END


编辑:小枫

来源:厦门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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