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公告:「氨糖」可能升高血糖!

202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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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连梅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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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问药师」药学总监,内分泌药师邓昂。

 

前两天,国家药监局发布修改“氨基葡萄糖”说明书的公告,要求在【注意事项】中包含:本品有引起血糖或血脂升高的报道,有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建议对血糖或血脂进行监测。”

 

氨基葡萄糖,也就是俗称的氨糖,虽然用它治疗膝骨关节炎的循证证据还不足,但因为代购市场的繁荣,此药在老年人群中的使用还是非常普遍的。

 

此药的整体安全性高,但药监局的这份公告仍然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长期服用这个药物的糖尿病患者,服用期间一定要加强血糖监测,如果血糖变化明显,建议及时停用氨基葡萄糖。




附件1


氨基葡萄糖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

安全性信息项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


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痛和腹泻;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偶见轻度嗜睡;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此外,有引起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的报道。


二、【禁忌】项应包括:


(一)硫酸氨基葡萄糖制剂: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硫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二)盐酸氨基葡萄糖制剂: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盐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包括:


1.本品宜在进餐时或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由于缺乏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此类人群的治疗。


4.本品有引起血糖或血脂升高的报道,有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建议对血糖或血脂进行监测。


5.观察到哮喘患者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药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初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6.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有必要延长用药时间,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应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文由作者自行上传,并且作者对本文图文涉及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邮箱:nanxingjun@hmkx.cn
关键词:
氨糖,药监局,血糖,氨基葡萄糖,患者,哮喘,血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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