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级事件是最后纳入统计或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开展预检分诊是传染病诊疗工作需要遵循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做好预检分诊的相关记录。 现住地址不是户籍所在地时,现住址如何填报?专业解答 现住地址是指患者发病时的住址,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址。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服务对象为辖区人口,其中是否包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
包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服务人口类型可分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其中常住人口是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服务对象为辖区人口,是最为广泛的,包括了在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对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定级事件和非定级事件,其中非定级事件是否需要报告?
需要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定级事件和非定级事件。定级事件是最后纳入统计或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非定级事件信息,也称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是指未达到定级事件标准的其他事件信息
《规范》第二项服务内容中提到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体定义是什么?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相继出现3例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传染病是否只有甲、乙、丙三类,合计39种传染病?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包括甲、乙、丙三类合计40种。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防控。此外,法定传染病还包括国家卫健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需要开展应急监测的其他传染病,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寨卡病毒病等
除国家法定传染病外,还需要报告其他传染病吗?
除国家法定传染病外,以下情形也需报告:①某行政辖区内的其他传染病,即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者原因不明的传染病,②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等为特定目的监测的疾病。
《规范》中增加的分诊记录,是否必须登记?
分诊记录必须开展登记。分诊记录是《规范》中新增加的内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因此,开展预检分诊是传染病诊疗工作需要遵循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做好预检分诊的相关记录。
如果基层医疗单位建立了医院信息系统(HIS).是否能等同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的登记?
如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院信息系统(HIS),可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但只有HIS系统具备自动生成规范的各类记录功能时,才能视为等同登记。
现住地址不是户籍所在地时,现住址如何填报?
现住地址是指患者发病时的住址,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址。具体包括:
①专程至外地就诊,应填写病人的常住地,如某病人患手足口病,该病人由 A城市至B城市就诊,现住址应填写A城市。
②外出或至外地工作、出差、旅游等期间患病,应填写工作地、寄宿或宾馆等地址。
③如新发传染病的境外输入病例等无法提供本人现住地址的,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④羁押或服刑人员患病,填写羁押或者服刑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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